近日,厦门市湖里区纪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监督工作的通知》,切实深化“三转”,聚焦主业主责,推进征地拆迁领域再监督,着力防止违纪违规和腐败问题。
据了解,湖里区纪委不再单独向各片区派驻监督员,实行分组包片集中监督。湖里区纪委成立征地拆迁跟踪监督组,下设2个监督小组,每月制定计划,统筹安排一定时间开展监督检查,重在查找问题、发现问题。跟踪监督组对于监察中涉及到全局性较典型的问题,提出建设性建议,以“专报”形式向区委区政府领导汇报。对发现的问题,在督促落实整改的同时,建好台账,全程留痕。
检查中,突出检查各片区指挥部贯彻执行市、区征地拆迁有关政策情况,是否严格执行征收补偿方案和有关标准;征收过程是否严格按有关程序执行,是否存在损害群众权益的问题;各片区廉政建设情况,是否制定有关廉政制度,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内控机制,工作人员是否存在违纪违法行为以及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情形。
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湖里区纪委将下发整改督办单或《监察建议书》,督促被检查对象限期整改,并跟踪督办。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廉政建设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责成有关单位分析原因,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形成长效机制。对违反征地拆迁工作纪律,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人员实施责任追究,对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利用工作之便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典型问题和违纪违法案件,及时予以通报曝光。(湖里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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