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指征地补偿款 村干部被“一锅端”

染指征地补偿款 村干部被“一锅端”

——福建省福清市镜洋镇下施村村干部集体违纪案剖析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      2016-05-23 11:03: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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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知道迟早都会有‘一锅端’的这么一天!但是……”在福建省福清市纪委,镜洋镇下施村党支部原书记林选兴对于该村村干部集体违纪违法案后悔极了,叹道,“哎,都是侥幸心理,我不仅把自己给‘弄’进去了,还把村‘两委’干部集体‘埋’了进去!”

  林选兴的后悔源于2013年福清监狱扩建项目征地一事。那时,面对上级政府拨下来的89万余元征地补偿预拨款,村“两委”8名干部集体打起了歪主意……最终,下施村村干部被“一锅端”。

  征地项目觅“良机”

  2013年初,经规划审批,福清监狱扩建征地项目在福清市镜洋镇下施村征地,面积为109.32亩。作为被征地所在村,镜洋镇政府要求下施村“两委”干部协助镇政府开展监狱扩建征地项目。

  2013年至2014年间,福清市政府有关部门针对该项目先后下拨征地补偿预拨款89万余元,由下施村村委会负责征地补偿款的发放。

  “我们征地非常辛苦,应该有点‘辛苦费’。”时任下施村党支部书记的林选兴心中开始盘算着从中搞点小钱,给村“两委”成员发点“辛苦费”。面对着巨额征地补偿款,不光林选兴,村“两委”其他干部的心里也难以平静了。林选兴搞点“辛苦费”的提议说到了众人的心坎上,立即得到了其他村干部的“全票通过”,集体打起了征地补偿款的歪主意。

  众人说干就干,分头行动。村委会报账员吴可金负责具体冲账,制作了虚假财务凭证,村计生专干兼妇女主任吴艳、村委委员杨祖仁等人编造子虚乌有的人名“杨吓太、林春贵、杨贵兰……”以墓地征用名义骗取补偿款。

  初次虚报冒领得逞,他们尝到了“甜头”。

  贪欲之门一旦开启,贪欲之念岂会戛然而止。尔后,村“两委”干部又多次故伎重演,捏造墓主姓名,虚列迁坟农户,一而再、再而三地虚报冒领补偿款。除此之外,他们还通过虚增征地面积,套取征地补偿款。

  “领款人”露出了马脚

  “下施村‘两委’干部借征地工作之机,贪污征地补偿款……”终于,林选兴等人的行为引发了村民强烈愤怒,福清市纪委接到一封下施村村民集体联名的举报信。

  随即,福清市纪委成立调查组,对下施村村民所反映的问题展开调查。

  调查组调取了下施村征地补偿款发放名册,并通过协调公安局核对户籍信息,发现其中有不少根本不存在的领款人,由此办案人员找到了整个案件的突破口。

  经初步核查,办案人员发现了林选兴等人涉嫌违纪的事实。市纪委于2014年10月对林选兴等人立案调查。经查,自福清监狱在下施村的征地工作启动以来,林选兴伙同该村村党支部副书记江细珠,村委会报账员吴可金,村计生专干兼妇女主任吴艳,村委委员杨祖仁、陈永明,村委调解员林秋银,村党支部委员江炎鑫与村委聘用人员吴萍清等人,先后6次通过虚增征地面积、虚列迁坟农户等方式,虚报冒领征地补偿款共计161358元人民币。

  被下施村“两委”干部集体骗取的补偿款,扣除支付生产队陈某征地开支6000元、支付吴萍清工资13265元和支付一村民拾骨清坟补贴9000元外,余下的133093元中,送给镜洋镇国土所所长倪时辉5000元,林选兴、江细珠、吴可金、吴艳、杨祖仁、陈永明、林秋银、吴萍清每人分得6000元,江炎鑫分得3500元,剩余的款项均被林选兴等人用于集体吃喝玩乐。

  此案共涉及镜洋镇镇村两级干部11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9人,下施村“两委”干部就占了8人。

  悔之晚矣,人生舞台无彩排

  征地工作还未完结,下施村“两委”涉事干部就全部案发,一一被纪委立案调查,等待他们的,将是党纪国法的制裁。

  “身后有余忘缩手,眼前无路想回头。”悔之晚矣,人生舞台无彩排。

  “我很后悔与自责,我没筑牢‘防护栏’,就因为自己的贪念,致使其他村干部也集体落网。”在与林选兴谈话时,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人心不足蛇吞象,现在,大家都不缺吃、不愁穿,生活都很富裕,可我们为了追求享乐,做了最愚蠢的事!”林选兴说。

  “如果当初有人能提醒我一下,不要做那些事,不能拿那些钱,我也不至于走到今天这一步……”村委调解员林秋银也是懊恼不已,后悔自己没把县乡组织的党风廉政教育当回事。

  面对巨额征地补偿款,村“两委”干部不但没有相互监督制约,反而集体参与其中,没有一个村干部提出反对意见,可见,村“两委”干部纪律意识是多么淡薄。

  林选兴在接受调查的时候,写下了一副对联来总结自己及下施村涉事村干部的结局,“监狱征地征好地,关自己;坟墓移迁迁好坟,埋集体”,他想不出横批,办案人员听了后,脱口而出:“作茧自缚!”

  执纪者说

  一些党员干部被查处后,经常会发出“要是有人早点和我打个招呼、提个醒,我也不至于走到今天这步田地”的悔悟。“破法”者无不从“破纪”开始,如果从一开始就及时帮助认识和改正错误,就可以让很多人避免违法。因此,对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党组织要加强经常性的谈话提醒教育和警示,发现党员干部触犯纪律就及时处理,真正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党员干部自身要善听提醒,善于从小事情中找问题、找原因,把好第一道关口,守住第一道防线,对一些小问题及时进行自我反省,真正使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防止一步步滑向深渊。(孙伟 苏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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