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通报四起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翔安:通报四起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厦门市纪委监察局      作者:      2015-10-13 16:14: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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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翔安区纪委通报了四起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

  1. 新店镇洪厝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洪天护利用职便骗取政府补偿款、拨付款12万余元并分得8万余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贿赂款1.5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护有期徒刑六年二个月。

  2. 新店镇洪厝村原党支部书记洪德进在翔安大道征地中,利用职便骗取政府补偿款共计6万余元并分得4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3. 区林政站借调干部苏楠未一次性告知征收林地审批手续,导致申请人报批相关占用征收手续出现延误,受到诫勉教育处分。

  4. 区教育局教育科借调教师林丽珍未认真审核民办园申请财政补助费审批手续,导致慈恩幼儿园虚报冒领补助费,受到诫勉教育处分。

  《通报》要求,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要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担当,加强干部队伍特别是基层干部作风建设,下大气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准确定位、转变方式,紧扣监督、执纪、问责,把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列入纪律审查的重点,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切实发挥纪律的震慑作用,让群众看得到、体会得到、感受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翔安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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