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研究

关于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研究

 来源:湖里区纪委、监察局      作者:      2016-09-21 16:08: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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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纪委有关通知要求,湖里区纪委就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了调研,有关情况如下:

  一、主要特点

  结合近年来查办此类型案件、作风效能投诉件,分析信访举报以及调研走访了解掌握的反映和建议,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主要特点以下:

  从近年来查办并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看。一是基层党员干部执法权力、监管权力寻租。一些基层执法干部利用执法权力“吃拿卡要”,执法不严、执法不公,侵害群众利益或损害公共利益。如区行政执法局下属中队执法队员庄群、郑水返、陈晓峰等利用查处违建职便,为违建户提供“帮助”,收受违建户钱物等。区工商局高崎工商所邱志勇非法收受中埔批发市场多家商户给予的现金、购物卡,放松食品监管,导致未经检验检疫的近5万公斤猪肉冻品流入市场,给群众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湖里公安分局湖里派出所民警林细戆、王金安、杨龙池,为辖区色情场所提供保护伞,收受场所经营者好处费。二是利用职便为他人牟利而收受贿赂。比如区教育局设备采购窝案中的姚于权、黄文结、傅巧端、熊新龙等,利用经办教育设备采购职便,为供应商采购项目中标、验收、付款等提供便利而收受贿赂。三是利益侵占或与民争利。如征地拆迁过程中,厦门义和拆迁工程有限公司员工黄洁民利用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职务便利,与他人内外勾结,采用虚报征地拆迁补偿项目的方式骗取公款人民币57.2万元。又如,新港社区干部庄俏云、蒋玲玲、黄冰荷私分社区的租金收入13.4万元。

  从近年来办理的作风效能投诉件看。一是一些党员干部群众观念淡漠,服务意识较差,作风拖沓效能低下。如区财政局副调研员潘某在办理有关经费补贴申请工作中,未及时拨付,导致办理事项超过办结时限,被效能告诫处理。二是一些党员干部法制意识不强,不依章办事,行政执法带有随意性,甚至受人托请后滥用职权,失职渎职。如江头街道综治办负责物业管理工作郭某,在某小区业委会选举期间接受业主吃请,滥用职权违规干预选举,使本应在2012年9月完成的换届选举拖至次年2月才完成,导致小区公共部位租约、维保合同等无法签订,给小区管理和业主集体权益带来一定影响和损失,并引发群体信访。三是仍有个别党员干部顶风违纪,“四风”问题依然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尚未完全杜绝。比如今年,我们相继查处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李某、区计生协会副会长施某某等2起处级干部公车私用问题以及市公安局湖里派出所民警朱某某、林某某利用职便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从近年来基层群众的信访举报看。主要以反映基层党员干部,特别是社区干部经济问题为主,也有部分反映社区干部工作作风、生活作风问题。一是反映社区干部利用职便入股、未经招投标或暗箱操作让亲戚朋友参与工程建设。二是反映一些社区主官在集体资产处置等重大项目的决策和管理上不民主,独断专行,挥霍浪费。三是涉及社区的财务居务不公开,管理混乱。四是社区干部贪污、截留征地拆迁补偿款。五是反映社区干部带头违反计划生育、带头违法建设,甚至搞不正当男女关系等问题。

  从基层干部群众的反映看。主要反映的问题是:一是反映随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措施越来越严,一些党员干部不敢再“吃拿卡要”,但“为官不为”现象有所抬头,有的擅长“打太极”,推卸自身应承担的职责。如市区有关职能部门把很多不该由社区承担的工作职责摊派给社区。如居民办什么事都要找社区开证明,而有些证明的内容社区又无职权监管,不给证明居民会投诉,给了证明实际上又超越社区职责范围,希望市里予以规范。二是反映社区在发展用地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报批和工程验收环节等仍然存在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等现象。三是村改居社区反映征地拆迁的公开透明还做得不到位,特别是补偿标准前后不一,“钉子户”得更多好处而让老实人吃亏的现象仍然存在。四是村改居社区反映居民居住的环境各种基础配套严重不足,有的还有危房,而翻建手续不够简化,政策不够优惠。五是村改居社区反映对于集体资产,不能简单地剥离就完事,政府应该出台制度规范加强后续管理,发挥各方特别是社区居委会的监管作用,避免因管理无序导致资产被挥霍甚至流失等。六是有社区反映政府为民办事出钱购买的服务项目,服务质量普遍较差。如老人体检和妇检项目,就因集中检验医院比较随意甚至出差错,不少服务对象宁可不接受体检,建议参照公务体检办法,打入个人账户,只可消费,不可取现。

  二、原因剖析

  发生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主、客观两方面进行分析,主要是:

  主观方面。一些党员干部素质不高,平时不注重政治理论学习,对自身要求不严,法纪观念淡薄,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潮影响,存在错误的价值观、事业观和群众观,廉洁自律自觉性不强。有的基层干部认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领导干部的事,基层干部不算啥,认为组织不会“盯着小干部”,心存侥幸心理,导致违法违纪时有发生。

  客观方面。一是教育监督管理不够坚决有力。有的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对干部疏于管理,教育引导不深入不到位,存在好人主义思想,对顶风违纪干部的问责失之于软、失之于宽。二是一些制度规定有待进一步完善。有的单位一些关键岗位、重点环节的内控机制尚未完善,个别干部权力过于集中、自由裁量权幅度大,为执法权力“寻租”提供可能。三是一些制度执行不尽到位。一些制度虽然制定了,但挂在墙上,执行落实不力或搞选择性执行。如在基层党务公开工作中,在一些基层单位执行效果不好,不公开、假公开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有的地方公开不及时,公开形式不便民,决策信息不透明。四是对基层干部权力的监督制约不够。基层单位对干部权力的监督,仅在年初工作部署、年终考核才强调,平时缺乏经常性监督提醒;多数群众对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除非自己利益直接受损,一般都不愿主动去揭发举报或实施监督;社会各界包括媒体一般关注影响面大、轰动性强的热点问题,对于较小的违纪违法行为则关注较少,监督不够。

  三、对策建议

  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直接关系到基层社会稳定,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效。因此,必须下大气力加以解决。

  (一)加强勤廉教育。一是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切实加强基层党员干部的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和党规党纪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和依法行政意识,使“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观念内化于心。如近期,湖里区纪委在全区党员干部中开设“纪律讲堂”,举办“守纪律、讲规矩”演讲比赛,有效提升了教育效果。二是强化警示教育。用身边发生的案例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如我区以近年来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为素材制作警示教育片《迟来的忏悔》,在全区各单位陆续播放,使全区党员干部受到一次直接震撼式警示教育。三是实施典型引路。大力挖掘正面典型,宣传学习基层单位和干部的先进事迹,发挥榜样作用。如组织各社区学习社区发展用地的“蔡塘模式”、金尚社区党建“金服务”品牌等。四是注重抓早抓小。及时开展任前廉政谈话、信访谈话、审计谈话、案后整改谈话、廉政责任谈话、作风效能谈话等,对基层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

  (二)推进集体资产“阳光化”管理。针对我区集体“三资”管理的薄弱环节,切实推进集体“三资”清理、处置和管理阳光透明,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并公平惠及全体居民。一是建立资产登记管理台账,形成“三资”管理档案,并予以公开公示。二是规范“三资”处置程序,将涉及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的事项统一纳入居民代表大会议事内容,按照议事程序做出决定。三是完善财务票据管理、集体资产项目公开招投标、集体资源收益分配等制度,提高财务公开质量和透明度。四是在集体资产管理从居委会中剥离后,探索实行集体资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纳入街道财务监管体系的管理新模式,强化居委会及居民代表大会对委托代理的监督。

  (三)完善监督机制。一是完善双线督查机制。进一步完善区纪委常委带队,联合审计、税务等部门,紧盯重要节点开展巡查和组织区监督员随机开展明察暗访双线督查机制,加强对基层不正之风的监督检查,确保群众合理诉求问题在最短时限内得到解决。二是完善廉政风险点防控机制。要从损害群众利益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要岗位入手,摸清廉政风险,实施全程动态监控,筑牢事前预防、事中监控和事后处置三道防线,建立有效的内部制衡机制。三是强化问责通报。突出问责,及时通报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以“典型案例加党纪解读”的模式在“湖里清风”微信推送,让党员干部看清纪律红线。

  (四)加大查处力度。一要严肃查处基层干部在征地拆迁、“两违”中违纪违法案件。严明社区组织换届纪律要求,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营造风清气正换届氛围。二要注重从信访举报、媒体舆情中收集和发现线索,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公安、审计等机关的协作机制,及时查办基层干部腐败案件,有效遏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蔓延。三要深化案后整改,从加强教育警示、推进建章立制等方面入手,加强对基层单位案后整改的指导,坚持把个案整改与系统规范、综合治理结合起来,实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的综合效果,充分发挥治本功能。(课题指导:郑陆全   成员:许付志  洪建利  黄秀丹   执笔:许付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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