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本兼治 惩防并举 有效遏制村干部腐败现象

标本兼治 惩防并举 有效遏制村干部腐败现象

——社区干部违法违纪现象探析

 来源:翔安区纪委、监察局      作者:      2016-09-19 17:37: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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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层社区是国家庞大行政机器中的“神经末梢”,村干部直接面对基层的群众,其一言一行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从近年来村民信访上访以及查处案件上分析,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持续频发,而且呈逐年上升趋势,基层社区已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村干部腐败不仅制约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而且引发群众集体上访,严重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对社会稳定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已成为农村社会不稳定的重要诱因。

  一、村干部腐败的表现形式及主要特点

  应该肯定的是,目前绝大多数的村干部是好的,他们常年工作在艰苦的第一线,服务群众,任劳任怨,为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重大贡献。但同时也应该看到,近年来,伴随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农村有着越来越多的可支配资源,村干部的权力明显增长,有权就有利,从而为村干部腐败提供了条件。从近年来群众反映和纪检部门查处的案件看,村干部腐败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权钱交易,索贿受贿。一些村干部利用土地开发征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集体资产承包转让租赁等进行权力寻租,收受贿赂。二是贪污公款,与民争利。一些村干部以务工补助等各种名义私吞集体土地补偿款,中饱私囊;有的在集体资产承包转让、补偿款分配等方面挖空心思,与民争利;还有的带头抢种、抢建,顶风违纪,捞取好处。三是处事不公,优亲厚友。在集体资产分配、承包,征地补偿款特别是公杂地补偿款分配,宅基地、低保对象审批,救济物资发放等方面,一些村干部处理不公,偏向与自己亲近的亲戚、朋友或家族成员,厚此薄彼,优亲厚友。四是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有的村干部以家族成员或他人姓名套取、冒领惠农补助金、低保款、救济款、优抚款;有的在基础设施、公益项目建设中少做多报,以虚假手段套取贪污项目资金;还有个别村干部将土地征用款和惠农资金款等挪做自用。五是失职渎职,胡乱作为。一些村干部服务群众思想树得不牢,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恣意妄为,胡作非为,致使集体资产流失;还有部分村干部生活腐化,吃、喝、嫖、赌、毒俱全,严重影响基层干部形象。

  从表现形式看,村干部腐败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村主干违法违纪比重大。近两年来,镇纪委共收接市、区转办及村民信访件86件,反映村主干违法违纪问题的72件,占83.7%,突出表现在公款吃喝、在土地征用、安置补偿、工程建设中暗箱操作,扣留、截留、侵占上级拨付款、补偿款,中饱私囊。二是窝案串案突出。一些村干部存在“法不责众”思想误区,从近年来年查处的案件看,有近30%的案件为共同犯罪,村干部集体贪污受贿、集体参与,往往是查一案,带一窝。如洪前村干部集体贪腐案、吕塘村干部集体受贿案等。三是手段越来越隐蔽。主要是虚列支出、开假票据、开白条,利用土地开发之机索贿受贿,虚开工程发票套取现金等,基层纪委办案过程中取证很难。如,后村村民反映村干部虚开票据侵占宅基地押金、工程代单位反映霄垄、沙美等社区部分村干部索贿受贿等。

  二、村干部腐败问题存在的原因分析

  发生在基层社区的腐败问题具有复杂性、隐蔽性和不确定性,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

  从主观上看:一是自律意识不强,法律观念淡薄。一些村干部错误认为《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赋予社区村民自治权,作为民选村官无人可以制约,法律管不到;有的认为村官不是官,组织管不到;有的自律意识不强,经不住金钱的诱惑,利用土地开发征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村集体资源租赁等进行权钱交易,索贿受贿;还有的村干部在日常交往中,尤其是在收受好处费时,何谓收受贿赂,何谓正常人情往来,往往划不清界限,有的村官竟还以“我为你办事,你给我好处”两厢情愿为由,为所欲为。二是综合素质较差,任职动机不纯。当前农村大多数有文化的人及年轻人都外出务工,村干部大多文化不高,年纪偏大,整体素质较差;一些村干部任职动机不纯,没有“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思想,往往为利所动,一旦当上村干部,就把村集体的财物当成自己的,想花就花,想拿就拿,肆无忌惮,中饱私囊;有的认为村干部不长久,奉行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抓住在位的时机千方百计谋求一己私利,把当村干部当作谋财之门、谋私之路,当做发大财、谋私利、图显摆的渠道;还有个别村民生活腐化,盲目追求灯红酒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欺上瞒下,假公济私,利用手中的权力自肥其私,满足个人私欲。三是集体观念淡化,宗族势力影响大。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种利益冲突日益凸显,宗族、家族间利益之争愈演烈,一些村干部不是为村民当“官”,而是为家族当“官”,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受到家族势力的影响,处理问题、开展工作往往不从全局、全村去考量,而首先考虑的是本家族、小团体的利益,在涉及征地补偿款、宅基地审批等村民切身利益上优亲厚友、厚此薄彼,与民争利,偿失公平。也有少数村干部可能自己也想处事公正、不占不贪,但树欲静而风不止,往往会受到其它家族成员的影响,走上违法违纪之路。

  从客观上讲,一是“主业”意识不强,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基层党委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只把主要精力放在经济建设、重点工程、安全稳定、计划生育等中心工作上,没有把反腐倡廉没有摆上应有的位置,对村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失之以软、失之以宽,对发生在基层社区的腐败问题不想管不愿抓,担心影响工作、影响稳定,致使一些问题长期存在甚至愈演愈烈。一些基层纪检组织主业意识不强,监督执纪不到位,纪检干部身兼数职,人手不足,精力不够,用在本职工作上的时间少,主动查办违法违纪案件较少,对村干部腐败案件基本上持“民不举,官不究”的态度。二是“主管”意识不强,监管机制不健全。社区财务管理不规范,没有形成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帐目设置不规范,财务审批不严格,村主官权力过于集中,有些社区审批、拨付一人办,会计出纳一人干,或者村支书主任一肩挑,为村干部腐败打开了方便之门。部分社区居务公开流于形式,存在选择性、随意性公开现象,村民们不了解村里的财务、政务和党务,民主监督无法到位,监督和民主集中流于形式,为村干部搞暗箱操作、贪污挪用公款提供了可乘之机。三是“主人”意识不强,村民监督意识淡薄。虽然目前各社区都成立了民主理财、民主监督小组,但其成员往往是村干部的圈内人,裙带关系比较严重,再加上理财小组每年的报酬还要由社区发放,这种利益关系直接影响到了监督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多数村民自治意识、自治观念淡薄,对如何进行自治,如何参与监督知之不多;一些村民忙于自家发展生产,对社区事务不闻不问;还有部分村民或担心打击报复,或碍于邻里情面,或感念已有利益,心存种种顾忌,怀着复杂心态,对村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要么视而不见,要么敢怒不敢言,存在不想监督、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

  三、解决基层社区腐败问题的措施和途径 

  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关系到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推进,关系到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巩固。村官虽小,其腐败危害却不可小视,如果任其发展蔓延下去,后果不堪设想。因此,我们必须对村干部腐败问题引起高度重视,针对容易诱发村官腐败的各种因素,采取政治、行政、经济、法律和教育等综合性措施,切实解决村官腐败现象,控制腐败现象的蔓延。

  (一)强化思想教育,使村干部不想腐败。要把村干部廉洁教育工作列入干部教育体系,形成正常的、经常性的和有针对性的教育。一是强化信念教育。镇党委作为村干部的直接管理者,要切实加强对村干部的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和党纪法规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增强村干部依法施政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从根本上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防止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二是实施典型带动。大力发掘正面典型,宣传优秀村干部的先进事例,发挥榜样的作用,引导广大村官既要干事又要干净。在推荐评选优秀村支部书记、村干部时,要把廉洁自律作为一项重要的评价标准予以考察。三是开展警示教育。针对村官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镇主要领导及纪检部门要对症下药,进行警示谈话,及时提醒,敲响警钟;结合办理的案件,通过以案说法,进行反面典型教育,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对被查处的腐败干部进行曝光。

  (二)完善监督机制,使村干部不能腐败。一是推行和落实述职述廉制度。社区党组织、居委会负责人,每年要在规定的范围内述职、述廉,通过进行述职、述廉,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完美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在党组织内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互监督,防止权力过份集中,自觉抵制利己主义思想,预防腐败。二是发挥社会纪检监察的监督作用。强化社区纪检监察员责任感、使命感,强化社区纪检监察员对村组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咨询权、建议权、反映权,履行对社区重大事项进行全程监督,特别是对村干部勤政廉政情况监督检查的职责。三是强化镇党委、纪委对村干部的监督。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将村干部纳入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范围;推进基层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明确职责定位,聚集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组织人员定期对社区财务进行检查、审查,避免村干部直接管钱管物,杜绝贪污、挪用及不合理开支;针对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加强各项村规民约的制定和健全;提高村民法治和民主意识,增强村民敢于检举揭发村干部的种种非法行为,依法随时罢免腐败村官;建立退出机制,对村干部实行目标量化考核,根据岗位职责确定目标任务,对工作不负责而出现重大差错的,该处分的处分,该免职的免职,提高村官履行职责的积极性。

  (三)强化财务管理,使村干部不易腐败。一是完善村财镇管制度。村财镇管制度在部分社区仍存在漏洞,一些社区由会计做帐,然后送镇会计管理中心存留,村帐镇管只是管几本帐本,没有实际意义。对于这种情况,有关部门要建立与村财镇管制度相配套的责任追究制,对不严格执行村财镇管的责任人追究其责任。二是完善民主理财制度。理财小组成员不能由村干部指定而必须真正由村民代表选举产生,其年终报酬由镇统一发放,以摆脱对村里的依附关系,进行独立、有效的监督;规范村务公开特别是财务公开形式,凡是与群众利益相关的事情,都要按制度规定,做到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程序、公开形式、公开管理监督等五个方面的统一。加强督促和反馈,对不按时公开或公开不规范的,应弄清情况,采取得力措施加以解决。三是完善社区财务审计制度。经管和审计部门要对各村的财务进行一年一审计和一任一审计,把村级财务纳入年度审计和任期审计的范围内,强化村级财务的监督。建立和完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加强民主监督,保障村民当家做主的权利。

  (四)加大查处力度,使村干部不敢腐败。区、镇纪检监察组织要进一步加大对村干部贪污、截留、挪用、侵占等问题的查处力度,特别要把群众关注的征地补偿款发放、各种资金补贴、农村基础建设项目等作为预防、打击的重点。加强与公、检、法、司、审计等部门的协调,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实现信息共享,资源互补,形成立体预防和惩治网络。针对社区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大力开展廉政文化下乡入户活动,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村规民约,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利用各种渠道掌握案件线索,拓宽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将预防和惩治网络延伸至农村的每一个角落。通过典型案件,加强法制宣传,调动群众举报违法违纪案件的积极性。对于已查实的村干部违法违纪案件,不论涉及到谁,都要严肃查处,不包庇、不护短、不袒护,营造打击村干部违法违纪的社会氛围,形成强大的震慑力量,使少数抱有侥幸心理的村干部不敢以身试法。

  (五)完善用人机制,使村干部不愿腐败。着力在社区建立起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一是公平公正选人。选任村干部要实行公推公选,真正实现民主,让那些能力强,作风正,品德好,群众信得过,能真正带领农民发家致富的人担任村干部。村干部在选任途径上,重点要坚持“三个面向”:面向高中、大中专毕业生和复退军人,挑选知识型人才;面向私营企业骨干、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种养专业户和致富能手,挑选经济型人才;面向村干部和村民小组长,挑选管理型人才。对本村找不到合适人选的,可从镇干部中选派。二是提升整体素质。加快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加入社区干部队伍,以改变目前社区干部年龄渐趋老龄化、学历偏低及其他难以适应新形势的现状;健全基层社区干部培训机制,加大社区干部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社区干部综合素质和能力。三是规范村官报酬。根据该村的经济发展状况,建立健全村干部工资晋升机制;加强对村干部工作考核,把工资与工作任务、工作实绩挂钩,对执行力强、工作突出的村干部实施奖励。四是建立激励机制。建立一整套面向村干部的激励机制,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村官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体系,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设立廉洁基金,对工作成绩突出、清正廉洁的村干部,给予适当物质奖励;对连续工作一定年限的按年发放一定数额生活补助,工作一定年限的村干部在年老时可以领取退休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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