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浪屿风景区纪工委:对进一步加强鼓浪屿申遗廉政建设提出要求

鼓浪屿风景区纪工委:对进一步加强鼓浪屿申遗廉政建设提出要求

 来源:厦门市纪委监察局      作者:      2016-07-04 17:31: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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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驻厦门市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纪工委王少瑜书记在鼓浪屿申遗建设项目进度汇报会上,提出三点要求,进一步规范鼓浪屿申遗廉政建设工作。

  加强廉洁自律教育。申遗各有关单位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所属单位部门人员,特别是具体负责资金管理、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和项目负责人员的廉政教育,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有关制度规定,不断增强他们的廉洁意识,自觉守住法律和纪律底线。

  加强申遗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一定要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专款专用规定制度,严格经费报批手续,严禁挪用、变通、巧立名目违规使用申遗专项经费。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务接待、项目经费奖励补助等,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严格审批程序和标准,严禁随意超标准接待和滥发奖励补贴。

  严格工程项目采购和招标管理。申遗有关项目的建设,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和《鼓浪屿建设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必须向社会公开招标的,不得以时间紧急等理由规避招标程序,特殊情况应逐级上报研究决定。各类工程项目变更,工程预算追加等必须符合有关规定、标准和比例,严禁随意变更。(驻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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