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挺纪在前戒尺 营造干事创业氛围

用好挺纪在前戒尺 营造干事创业氛围

——学习贯彻《条例》《准则》系列谈
市纪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 马海陆

 来源:厦门市纪委监察局      作者:      2015-12-28 08:16: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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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和《条例》),相互配套,是党在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实现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作为市纪委的派出机构,市直机关纪工委应紧扣中心、把握重点、履职尽责,通过多种形式认真做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

  学深悟透 

  做践行《准则》的带头人

  《准则》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市直机关是我市党员领导干部最集中的首脑机关,在我市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项建设中担负着重要责任,在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上起着示范表率作用,带头践行《准则》是应尽之责。

  学深悟透《准则》,要充分利用领导干部上党课、专题讲座、学习培训、座谈讨论等形式推动学《准则》在全体党员干部和各个领域广泛展开。为推动市直机关纪检组织和纪检干部对于两项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市直机关纪工委在11月举办的2015年厦门市直机关纪检干部培训班上对两项法规进行了专题解读,下一步还要深化领会,真正吃透精神、把握实质,让机关广大党员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挺纪在前 

  做运用“四种形态”的践行者

  新《条例》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机关纪检组织要切实负起工作责任,积极协助各机关党组织建立健全规范履职用权、加强自我约束和互相监督的制度和措施。

  机关纪检组织要充分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重在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谈话函询、批评教育等方式及早处理,小过即问、让“勤浇树”成为常态。小错即纠,“踩线”必罚,以“正歪树”维护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要坚决贯彻挺纪在前要求,动辄则咎,防止“病树”、“烂树”的产生。

  市直机关纪工委要借助连续开展13年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推进两项法规的宣传教育全覆盖。坚持开展明查暗访、约谈提醒、诫勉谈话、廉政谈话等制度措施,持续传导执纪问责压力。

  正风肃纪

  为建设美丽厦门固本强基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当前最重要的就是要认真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贯彻,积极探索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廉政是基础,勤政是目标。在守住“底线”,依照“标准”的基础上,机关党组织要运用多种形式,激发和调动机关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比学赶超、进位争先的积极性,深化“以比效能看作为、为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作贡献”为内容的党建主题活动,推动各部门适应经济新常态、改进工作作风、提升行政效能,营造机关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为民服务创佳绩的良好氛围。

  机关纪检组织要履行起检查监督的职责,针对“庸、懒、散”,强化约束、兑现承诺、跟踪问责,提升机关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为推动我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争当“五大发展”示范市和建成美丽中国典范城市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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