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纪律建设 加大查处力度

加强纪律建设 加大查处力度

——学习贯彻《条例》《准则》系列谈
同安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洪朝墙

 来源:厦门市纪委监察局      作者:      2015-12-25 08:43: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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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党治党,纪律建设是治本之策。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通篇贯穿了“全面”和“从严”的鲜明特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准确领会,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好这两项法规,不断提高纪律审查工作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

  先学一步

  提升精准执纪能力

  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职责和使命担当,正人必须先正己,打铁还需自身硬。两项法规颁布以来,同安区纪委迅速组织学习传达,将两项法规纳入年底的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学习测试范围,并组织区纪委班子成员、业务骨干开展专题研讨,邀请上级领导和专家授课,参加上级培训等,多措并举促进纪检监察干部学深学透,快速提升精准执纪能力。

  把握运用“四种形态”

  坚持挺纪在前

  新《准则》和《条例》为纪检机关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了重要遵循。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学习贯彻两项法规为契机,转变执纪观念,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守住纪律规矩底线。

  一要加强宣传引导。确保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中心组学习率100%,党员干部知晓率100%,党员知晓率100%。加大各类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的通报曝光力度,通过网站、手机报等平台,围绕六大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的“负面清单”,以案解读,答疑释惑,让党员干部都明白哪些事情能做、哪些事情不能做,哪些事情该这样做、哪些事情该那样做,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要做实抓早抓小。2011年换届以来,同安区共立案查处275件275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8人,收缴违纪违法所得1243万余元。剖析这几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小事小节问题绝不容忽视。在基层,当前关键要紧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和群众身边“四风”问题,开展经常性的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多种方式,给其“大喝一声”、“猛击一掌”,及时教育挽救干部。

  三要坚决“打虎拍蝇”。几年来,同安区不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坚持每年都查办一批有影响的大要案,先后查处了农林系统、西柯镇潘涂社区、五显镇军村村等系列案件,取得较好震慑效果。但一些基层党员经不起诱惑,利用职便在分管项目征地拆迁和工程项目建设中贪污征地补偿款或收受贿赂现象仍然时有发现,一些农村干部利用宅基地审批和处置集体资产资源收受贿赂案件以及虚报冒领强农惠农专项资金行为屡有发生。因此,学习贯彻两项法规,落实“四种形态”,还需继续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让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

  实行“一案双查”

  推动落实“两个责任”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不落实就要问责。今年来,同安区针对区农林局多次出现公车私用等问题,汀溪镇被省里明察暗访发现镇人大会后在食堂用餐时上高档酒水问题,以及五显镇军村村“两委”共同贪污惠农补助款问题,开展“一案双查”,对4名党员干部进行问责。

  下一步,在加大“一案双查”力度的基础上,我们还将在做好案后整改“后半篇文章”方面下大工夫,帮助案发单位分析案发原因,查找漏洞,举一反三,促使案发单位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机制、体制和制度,及时传导“两个责任”压力,倒逼“两个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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