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贯彻“三转”要求 突出主责主业 有力保障人文集美建设

集美:贯彻“三转”要求 突出主责主业 有力保障人文集美建设

 来源:厦门市纪委监察局      作者:      2016-03-15 16:22: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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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大以来,中央明确提出纪律监察机关要回归党章,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把主业主责聚焦到监督执纪问责上。厦门市集美区坚决贯彻“三转”要求,推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突出主责抓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服务保障人文集美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转职能 退出86个议事协调机构

  刚过元旦,许多单位就收到了这样一份文件:“纪委(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得分管财务、行政后勤、基建、人事等管人、管钱、管物、管项目的工作。”各单位立即进行调整,几天后,区纪委就收到了有关调整情况的反馈文件。

  这是集美区顺应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和实现职能转变要求的一个举措。区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工作的通知》,对各级纪委(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的工作分工、参与议事协调机构、人员选配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要求不再分管主责主业之外的工作,工作人员不得从具有履行主体责任职责或管理人、财、物和项目的科室中选配,不得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参加新的议事协调机构。

  经清理调整,区纪委监察局从参与的93个议事协调机构中,退出和取消了86个,切实做到调整定位、强化主业,该管的管、该放的放;调整不适合担任纪委负责人岗位的纪委书记2名;清理全系统纪委负责人兼职分工89项。

  “区委支持区纪委修订完善《集美区纪委班子工作规则》,规范班子建设,突出主责主业。同时,配齐配强纪委中层以上领导。”区委书记李辉跃在接受《中国纪检监察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转方式 改进执纪监督方式

  “转变方式,是进一步创新思路,厘清职责,回归本职,立足监督再监督、检查再检查,将力量集中到执纪监督这一主业。”区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是实现“三转”的重要保障。区委组织专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梳理“两个责任”清单,出台《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信息化监管制度的意见》,强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建立集体约谈、交办问题清单、整改督查和“回头看”、责任制情况报告等制度,2015年全年共交办157个问题,均得到较好整改。

  区纪委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对行政机关履行监管职责的再监督的意见》,制定《全区纪检监察系统信访办理和纪律审查工作考核办法》,采取“积分制”对各纪委、纪工委、纪检组的纪律审查工作进行考核,提高基层纪律审查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纪律审查工作质量,督促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转作风 加强机关自身建设

  打铁还需自身硬。2015年以来,区纪委陆续制定出台了《区纪委常委会工作规则》、《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管理若干规定》、《集美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并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设置,实现纪检委员在党总支、党支部的全覆盖。

  去年以来,区纪委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教育引导干部争当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表率。开展对标先进活动,学习借鉴外地经验,推动工作创新,争创一流业绩。编印《学思践悟》系列读本,建立学习微信群,研读《准则》和《条例》,提升政治素养和履职能力,务求善于提醒、严于执纪、勇于监督、敢于问责。(集美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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