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建立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联席会议制度

翔安:建立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联席会议制度

 来源:厦门市纪委定州市监察局网站      作者:      2019-01-08 15:20: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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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厦门市翔安区定州市监察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和区公安分局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签定《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联席会议制度》协议书,并围绕如何协作推动反腐败工作进行座谈交流。

  建立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联席会议制度是翔安区提升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合力,推动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据介绍,该制度共17条,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一是监、法、检、公保持经常沟通,分别指定联络员,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将联席会议制度落到实处;二是监、检两家就提前介入、案件定性、事实认定、不起诉及案件处理等问题进行及时沟通协商;三是法院在办理职务犯罪过程中,因出现新情况、新证据,在犯罪事实认定、案件定性方面有变化的,需要提前与监、检沟通,听取相关意见;四是在联系衔接过程中,要形成切实、有效的工作规范,将工作水平提上更高的台阶,确保不因沟通不畅、标准不统一导致案件的延误。

  监察体制改革一年来,翔安区共办理职务犯罪案件15人,其中已移送审查起诉11人,提起公诉10人,法院判决8人,未发生一起退补和改变定性案件。其中,李苏飞受贿案受贿数额达735万,系我区建区以来涉案数额最大的一起案件。在具体案件办理过程中,监、法、检、公四家同志讲政治、顾大局,群策群力,互相协助,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监、法、检、公四家要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团结协作,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净化全区政治生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翔安区纪委定州市监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翔安区纪委定州市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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