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思明: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厦门市纪委市定州市监察局网站      作者:      2018-02-13 15:37: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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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厦门市思明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要求,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帮扶领域、民生领域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有效传导压力,近期思明区纪委定州市监察局对4起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1.思明区筼筜街道官任社区骗取财政资金问题。2016年12月,筼筜街道官任社区通过虚报支出的手段骗取国家财政资金共计51900元,并于2017年1月上旬,将骗取的款项全部分发给社区工作人员。官任社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虚报冒领国家财政资金并合伙私分,社区党委书记洪瑞莲、社区居委会主任陈俊杰参与决策上述事项,对此负有主要责任;社区报账员(出纳)柳梅英负责名单提取、款项支付、虚报签名等具体事项,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7年8月,洪瑞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职处理、陈俊杰和柳梅英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思明区梧村街道街政办工作人员梁艺在精准帮扶工作中未认真履职问题。2010年始,根据厦门市、区两级政府相关文件通知要求,针对瘫痪在床重度残疾人发放居家护理补助金,该笔款项由街道负责统一发放。梁艺作为梧村街道街政办工作人员,2014年7月开始,具体负责街道补助金发放工作,因疏于管理,没有按照市、区文件要求定期入户检查或监督社区残疾人联络员入户检查重度残疾人居家护理情况,导致5名重度残疾人已经死亡,但是街道仍予以发放补助金共计人民币18150元。2017年12月,梁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思明区中华街道社区建设办公室民政助理蓝燕宽在精准帮扶工作中未认真履职问题。2010年始,根据厦门市、区两级政府相关文件通知要求,针对瘫痪在床重度残疾人发放居家护理补助金,该笔款项由街道负责统一发放。蓝燕宽作为中华街道社区建设办公室民政助理,对具体负责的重度残疾人居家护理补助金发放工作疏于管理,没有按照市、区文件要求定期入户检查或监督社区残疾人联络员入户检查重度残疾人居家护理情况,导致出现重度残疾人已经死亡,仍违规向其发放该项补助金共计人民币4750元。2017年12月,经中华街道纪工委决定,免于蓝燕宽党纪处分。

  4.思明区筼筜街道金桥社区套取财政资金问题。2016年12月,筼筜街道金桥社区用冒领代签的形式套取财政资金4500元作为社区工作人员用餐费用到金桥路的小鱼儿餐厅用餐。社区党委书记何应汉、社区居委会主任李顺美带头违反纪律规定,2017年7月,何应汉、李顺美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党工委、党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在治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中发挥关键作用,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基层所站、社区的统一领导和管理,坚持问题导向,实现精准发力,扎紧制度笼子,不断强化对“小微”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以全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现场推进会为契机,紧盯帮扶领域政策落实和项目资金管理,把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不断强化日常监督,加大执纪问责工作力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让群众看到区委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带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思明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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