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第一职责 提升监督效能

聚焦第一职责 提升监督效能

——2018年厦门市监督执纪工作综述

 来源:厦门市纪委定州市监察局网站      作者:      2019-01-21 07:49: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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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是厦门市纪委定州市监察局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检监察室的数量,比改革前增加了5个。其中4个执纪监督部门负责对市直单位和6个区进行日常监督,不再从事执纪审查工作。

  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前后台”分设,这对强化监督既是机遇也是挑战。监察体制改革一年来,厦门市纪委定州市监察局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全面从严、精准有序,不断提高监督效能,打造全市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拓展监督“宽度”  让监督全面发力

  2018年5月,市纪委定州市监察局发出第一份监察建议书。针对某职业学院职员罗某在微信群中发出不当言论的行为,要求该学院按有关规定予以立案处理。事后,罗某因违反政治纪律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监察体制改革后,全市监督对象由1.9万多人增至7.6万多人,高校、国企、医院首次纳入监察范围,140家单位实现监察全覆盖。市纪委定州市监察局建立情况汇总、线索处置和通报制度,规定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统筹协调监督执纪工作,理顺内部关系,优化工作流程。监督“宽度”的扩展,让不少人感受“威力”。

  “以前市纪委找谈话是很稀罕的事,现在频次多了,重在平时。”改革试点后的这番变化,令厦门不少市管干部印象深刻。

  无论监督执纪部门的内设机构如何调整,突出“关键少数”的原则始终不变。在监督范围和对象扩大的情况下,更要“有的放矢”。厦门市把监督重点落在领导班子和市管干部,紧抓党委及其一把手,重点对履行主体责任、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开展执纪监督。一年来,全市共开展谈话函询2878件次,比增42.83%。

  “组织的处理让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党内法规的学习更加深刻,谢谢你们!”2018年11月在对全市受处分干部进行回访时,一名违规兼职取酬的退休市管干部不无感慨。市纪委定州市监察局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既坚持查清问题,也注重对干部的教育挽救,通过教育,该市管干部积极配合调查,主动辞去兼职并退还违规取得的报酬。

  延伸监督“长度”  让监督震慑常在

  “近水知鱼性,近山识鸟音。”抓好日常监督,重要的是注意平时积累、掌握鲜活材料。市委常委带队的重点检查,市纪委定州市监察局牵头的交叉检查,相关职能部门党组负责的委托检查,区委、市直部门党组负责的主体责任检查,这四大检查形成的监督“链条”,用“放大镜”找漏洞,用“显微镜”找问题,力求责任落实落细。

  一年来,市纪委定州市监察局执纪监督部门与联系单位纪检监察组、各区纪委定州市监察局密切配合,形成“见人、见事、见问题、见结果”的日常监督机制。

  针对市纪委定州市监察局派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一起突破难度较大的“走读式谈话”,第一纪检监察室派员予以支持,全程参与谈话,加强办件力量,提升了办件效果。第三纪检监察室牵头组织具有审计、财政专长的党风政风监督员,深入湖里区、同安区,对低保救助、计生帮扶等7个方面专项资金的拨付、发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对帮扶资金管理不规范、审批随意性大、违规领取等问题发督办单督促整改。

  市纪委定州市监察局根据日常监督检查情况,通过《党风政风点评台》对各级各部门履责情况特别是履责不到位等问题通报点评,并建立抄报单制度,将发现的突出问题抄报问题所在单位的分管市领导,督促问题切实整改。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则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责问责,2018年全年,共对70个问题开展党内问责,问责84人和5个党组织。

  此外,完善信访举报件督办体系、整合媒体力量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台”、选聘20名党风政风监督员参与监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形成监督合力,力求监督质量稳步提升。

  提高监督“精度”  让监督精准有力

  2018年12月25日上午,厦门海沧法院公开宣判了海沧街道青礁村原党委副书记、村主任颜鸣秋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案件。这是基层扫黑除恶的又一成果,也是执纪监督、执纪审查、巡察多方合力的结果。

  分领域整治是市纪委自2015年以来着眼政治生态建设和精准反腐需要实施的执纪审查新模式,以权力寻租空间大、与民生和营商环境关联度高、社会反映强烈的领域和部门为整治对象,切口小、震慑力强。在对10个领域和部门进行重点治理的基础上,2018年,将工程招投标、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和基层涉黑涉恶腐败列为三大攻坚战。目前,三场战役已查处相关违纪违法人员180人,党纪政务处分147人。

  2018年10月,厦门市翔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李苏飞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李苏飞是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厦门市纪委定州市监察局查办的首个非中共党员,也是深化分领域整治在国有企业领域中取得的一个重要成果。

  作为特区建设的重要引擎,厦门市国有企业数量多、体量大,其利润总额和上缴税金占到全省国有企业的40%以上,为厦门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提供了重要物质基础和工作保障。

  然而近年来一些国企出现“塌方式”“系统性”腐败,暴露出国企系统诸多监管漏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并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紧盯国有资产管理、项目投资、工程建设等腐败高发领域,深挖细查问题线索。2018年1-12月,共对国有企业人员立案查处128件128人,同比增长100%,其中,国企市管干部4件4人,11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在正风反腐的强力推动下,国有企业正不断释放改革红利和经营活力。2018年1-12月,19家市国资委出资国有企业营业收入9133亿元,同比增长17.1%;利润总额225亿元,同比增长13.6%。

  增加监督“深度”  让监督提升实效

  2018年盛夏,有一群人起早摸黑,频频走访同安竹坝水库周边3个自然村几十户村民,以及土方工程公司、土方运输企业和当地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知情人士。他们是市纪委定州市监察局第二纪检监察室牵头成立的调研督导组的同志,带着问题线索开展一线下访监督,最终发现前期查办盗挖竹坝水库高岭土案件不彻底的问题。

  这是厦门市“监督在一线跟进、问题在一线核实、效果在一线检验”的一个片段。

  市纪委定州市监察局坚持问题导向,有的放矢开展工作,力求让工作“严深细实”。第一纪检监察室在日常监督、信访件办理工作中发现某单位政治生态存在问题,会同驻在部门纪检组进行“蹲点调研”并对调研结果进行分析,提出7大方面共15个问题、4条建议报委领导及该单位,力促整改。第四纪检监察室为全面掌握国企基本情况,对其政治生态精准“画像”,为22家国企建立档案,收集制作国企组织架构图并拓展到五级子公司。规范国企纪委执纪执法程序和行为,出台《关于规范市属国有企业纪委对涉案款物和上缴财务的管理和处置办法》。市委巡察办在全省设区市中率先对前六轮22家单位巡察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针对监察体制改革后,监督范围扩大带来的新变化、新要求,市纪委定州市监察局启动监督执纪信息查询平台建设,按照“点对点”对接、电子化专线传输的“平台”建设思路,推动建立信息查询、分析、运用等综合性数据管理平台。

  “下一步,我们要在增加监督的严密性、强化监督的精准性、提升监督的实效性上下功夫,使党员干部始终保持对监督的敬畏,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环境中工作生活。”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定州市监察局主任孙明忠的话掷地有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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