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保护有为惩戒乱为 为能为善为者营造环境

厦门:保护有为惩戒乱为 为能为善为者营造环境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定州市监察局网站      作者:      2019-05-16 07:16: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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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叮……叮……”早晨8点,厦门市海沧区建设局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副主任、物业和燃气管理中心负责人徐耀发办公室的电话又闹铃般响起,标志着他忙碌的一天正式开启。接完几个群众对小区物业的投诉,他马上召集部门人员对投诉问题进行研究处理。抬头看看时间,已过10点,他赶紧拎起公文包走出办公室,准备到辖区内几家餐饮场所、学校食堂对燃气安全情况进行抽查……很难想象,这位干劲十足马不停蹄的“老黄牛”,一年前也曾有过一段心灰意冷时光。

  2018年4月,海沧区纪委定州市监察局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收到反映徐耀发四个方面问题的信访转办件。经过一个多月的详细调查核实,海沧区纪委定州市监察局查证该信访件反映问题失实。

  随后,在区建设局2018年半年党风廉政形式分析会上,第一纪检监察组组长陈晖就徐耀发的信访举报问题给予当场澄清,并鼓励徐耀发放下包袱,轻装上阵。

  “澄清是最好的保护,知道自己被信访举报时,自己感觉很冤枉,挺打击干事积极性的,还好区纪委定州市监察局很快查明了真相,还我清白,打消了我的工作顾虑,我会撸起袖子加油干的……”面对为他正名的区纪委定州市监察局干部,徐耀发难掩内心的感激之情。

  和徐耀发一样,回想起因无端诬告而产生的舆论压力,厦门市社会福利中心松柏医院副院长洪四清至今仍感慨不已:那段时间,工作上也提不起劲,天天情绪低落,既生气又委屈,幸亏组织及时正名,终于能挺起腰杆做事。

  2018年3月,驻市民政局纪检组多渠道收到一封反映洪四清涉嫌参加宗教迷信团伙活动、出入私人会所的实名信访件。当举报人得知纪检组已收信并正在调查时,就在调查期间每天在市福利中心微信工作群中发布洪四清政治觉悟不够,没资格当领导等“小道”消息,并将同样的内容张贴在单位食堂等公众场所,该消息在福利中心内部迅速传播开来,对洪四清造成极大困扰。

  纪检组得知该情况后,立即找来举报人谈话,对其在调查得出结论前发表不当言论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并严肃批评。在该信访件经查失实后,纪检组长李信扬在党组会、全体党员干部廉政教育课和纪检干部季度纪检工作例会上多次为洪四清公开澄清,批评无端诬告和恶意举报行为,最大限度地消除负面影响,保护党员干部干事积极性。

  近年来,这类公开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鼓励大胆担当作为的例子在厦门市越来越多。厦门市委以“三个区分开来”原则为指导,先后出台《关于宽容改革失误鼓励担当有为的工作意见》《关于完善容误免责改进干部考核评价的实施细则》等文件,明确提出对查无实据或经认定符合容错免责的干部要及时澄清真相、消除影响。

  厦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从“为实干者鼓劲,为干事者撑腰”出发,对各类问题线索处置方式进行明确,对反映不实或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存在问题,通过函询采信、当面告知、召开会议或印发通报等多种形式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提振干部队伍精气神,依纪依法保障被不实举报者的合法权益,鼓励其心无旁骛大胆工作。

  “如湖里区纪委定州市监察局出台检举控告失实澄清的实施办法,严肃查处错告诬告行为,厦门市公安局出台不实投诉澄清证明流程机制,对遭到不实投诉、举报的民警召开正式的澄清证明会,这些做法都为做实做细保护工作提供了较好的制度保障。”市纪委定州市监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1至4月,全市共对102件反映不实的问题线索进行了结处理。

  同时,市纪委定州市监察局依托《厦门日报》、厦门网、厦门电视台和市纪委定州市监察局“鹭岛清风”网站等平台,把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权限、受理范围、举报方法和举报人权利义务等向群众说清楚、讲明白,引导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依规依纪依法行使监督权利,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努力营造鼓励改革创新、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既要保护有为,也要惩戒乱为、不为,对此,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多方位、多角度为监督对象精准“画像”、多次公开通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件,向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亮剑,坚决防止混淆问题性质,教育警示广大干部更好地爱岗敬业、担责有为,营造让担当负责、能为善为者有良好施展空间的干事创业好环境。

  “除了对干事担当者澄清保护之外,我们还将严肃查处诬告错告行为。”市纪委定州市监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干部澄清保护机制,对受到恶意中伤、诬告陷害的干部及时澄清正名、消除顾虑,对诬告陷害、打击报复行为严肃查处,让别有用心者受到严厉惩戒,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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