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村(居)“清廉指数”考核机制、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调研报告

建立村(居)“清廉指数”考核机制、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调研报告

 来源:海沧区纪委、监察局      作者:      2016-09-21 16:26: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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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既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条件。农村基层干部的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如何,直接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落实,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按照区纪委、监察局重点课题调研任务分解的工作安排,街道深入13个村(居),采取召开村(居)干部座谈会、入户走访等形式,详细了解当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对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深度调研。

  一、村(居)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街道以加强和改进基层干部作风为重点,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抓手,全面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部分基层党员干部在法纪观念、宗旨意识、廉洁自律意识、工作作风等方面出现了与新形势、新要求不协调、不适应且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基层干部违法违纪现象时有发生。仅去年以来,街道纪工委共查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案件6件,其中:占地违建2件,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案件3件,其他1件。二是基层干部以权谋私现象仍然存在。有的农村干部依仗权势,优亲厚友,最突出表现在:发展党员优先发展自己的亲戚,在一定程度上不仅影响农村党员质量,还损害了党的形象;部分惠农政策落实不够到位,个别村(居)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利让自己的亲戚、朋友领取救济品等现象还时有发生,损害了群众的利益;有的农村干部、党小组长党纪意识不强,在大是大非面前不能很好地体现党员的先进性和模范带头作用,最突出的是个别党员在面对国家建设征地拆迁时不能与党委政府保持一致,有的甚至还发表有损政府形象言。三是基层干部开拓创新意识有待提高。在工作中,有的村(居)干部安于现状,只满足于完成上级任务,不能从尽善尽美、时时处处争一流的标准上要求自己,缺乏进取心;有的凭经验办事,开拓创新意识不够强,难以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有的在困难面前缺乏勇气,敢拼敢干的劲头还不足;还有的对促进村(居)经济发展,缺乏考虑,用心不够,办法不多。四是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舆论氛围不浓。一方面,村(居)干部工作任务重、难度大、条件差、工资低,使部分干部价值观发生转变,导致工作热情不高,甚至有的一味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自律意识明显下降;另一方面,由于部分党员干部认识不到位,甚至出现偏差,认为基层干部权力不大,人权、事权、财权极为有限,不具备腐败的条件,反腐对象的重点应放在那些“大官”身上,因此,对廉政宣传、文化建设不重视、不广泛发动、不加大投入,或者应付一下,走走形式,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不够,成效不明显。五是基层村务公开流于形式。有的村村务公开内容、程序、时间、方式随意性大,群众想知道的、觉得群众会有意见的就不公开,觉得没有问题的就公开;有的村财务公开不详细,群众看不明白,导致群众因不清楚村财务收支情况而怀疑村财务有问题,造成干群关系紧张。六是监督机制不尽完善。监督机制停留在纸上,没有能够很好地解决“不敢腐败”问题。一方面,一些村(居)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流于形式,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执行不力,纪检、检察等机关部门的专门监督以及群众的民主监督作用都在摸索阶段,尚未得到很好发挥,特别是村委会干部是通过村民自选产生的,对非党员的村干部存在监督“空档”,另外群众监督和反映举报的渠道有限,部分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不善于甚至不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造成不能在有效的时间内发现并解决问题。另一方面,村民监督委员会没有很好发挥监督作用,有些定州市监察局会成员怕报复、怕伤和气、怕招来麻烦,造成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以致一些村干部钻了监督不畅的空子,成了无人监督的特殊干部,工作中随心所欲,最终导致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以下几点:

  一是街道传导压力不够,导致村(居)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程度不够。部分村(居)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认识上存在偏差,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领导的事情,与自己无关,故而对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排斥、工作抵触,被动地接受监督,真正理解支持、主动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氛围尚未很好形成。二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一些村(居)领导班子,甚至是主要领导,思想认识不够到位,没有把抓党风廉政建设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贯彻责任制的积极性不高,工作被动应付。个别农村干部甚至错误地认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得太紧会束缚手脚,会影响经济工作和事业发展,会影响农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把抓经济建设和抓党风廉政建设对立起来,因而不能及时将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形成之初、萌芽之时。三是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总体平均文化素质偏低。一方面,受自身素质的影响,坐不下去,学不进去,不注重学习,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知识一知半解、知之甚少,不能细心领会,也就谈不上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另一方面,自律意识、法律意识以及党性观念不强。受社会上腐化堕落思潮的影响,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扭曲,也就不愿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更有甚者,利用自己的职权制定偏向自己有利的村规民约,特别是在土地款发放方面,明显与法律相抵触。四是各种监督制度落实不到位,监督机构形同虚设。虽然所有村(居)都设立了村民监督委员会,制订了一系列管理规定、办法以及监督制度,但多是把制度写在纸上、挂在墙上,难以真正落实;此外,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及成员本应由村民选举产生,但实际有些是村(居)干部内定的,大多是村(居)干部的支持者,有些甚至是原来的村(居)干部,导致村民监督委员会形同虚设,监督无从谈起。五是村(居)干部待遇低、任务重,心里出现失衡。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重心不断下移,村(居)承担的经济发展、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任务越来越重,村(居)干部专职化趋势也越来越明显。然而长期以来,村(居)干部的待遇一直不高,难以让他们养家糊口,一些有经济头脑的干部可以通过发展产业来增加收入,而有些干部却在工程建设、集体资产、惠农项目等上面动歪脑筋,最终走上违法违纪的道路。六是农村法制建设基础较差。在新的形势下,农村基层干部担负的工作一般都带有硬任务和硬指标的性质。这些工作大多数是行政任务,没有相关的法规和制度。不少基层干部为了完成任务,往往采取硬性的行政手段,工作方法简单生硬,极易产生过火和违反政策的行为,这就从客观上恶化了干群关系,影响到农村的稳定。

  二、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措施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东孚街道通过制定看得见、摸得着、落得了地的措施,推行村(居)“清廉指数”考核办法,既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居)基层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项制度,以促进基层党员干部勤政为民、廉洁履职,又切实有效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激发村民参政议政的积极性。考核办法以村(居)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四廉工程”体系为基础,围绕全面构建以廉洁班子、廉洁村务、廉洁工程、廉洁文化建设四个项目8个具体指标为主要内容。“清廉指数”实行一月一自评、一季度一测评、一年一总评,考核结果以街道为单位进行通报,并在各村(居)公开栏进行公示。同时,考核结果作为考核各村(居)及两委干部的重要依据。

  (一)“三强化”狠抓廉洁班子建设

  1.强化学习教育。一是抓普及,突出教育的广泛性。召开“清廉指数”培训会,针对“清廉指数”四大项内容进行详细解说,务求各村(居)落实到位。组织村(居)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测试,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学习,由街道纪工委按照区里要求的学习范围和内容自行命题出卷,在村(居)党员干部中开展廉政知识测试,通过测试提高党员干部廉政意识。二是抓重点,突出教育的针对性。以村(居)两委负责人为重点教育对象,采取组织集中学习、举办专题宣讲、观看电教片、参观市廉政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进行经常性教育活动,开展党纪条规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进一步增强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规范从政行为。三是抓关键,突出教育的实效性。针对过年过节和婚丧嫁娶等不廉洁行为易发生的特殊“关口”,进行廉政提醒谈话,提前打招呼,事前教育防范。四是抓典型,突出教育的示范性。深入挖掘基层勤政廉政的先进典型,通过加大正面廉政典型的宣传力度,弘扬正气,引导广大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学先进,向典型看齐。五是抓案例,突出教育的警示性。以发生在农村基层的案例为教材,与基层干部群众面对面的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讲纪,使党员干部得到警示。六是抓载体,突出教育的实践性。坚持把廉政文化作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重要抓手,针对村(居)干部台上是干部,台下是群众的特点,采用基层党员干部易于接受、乐于参加、丰富多彩的教育形式和载体开展教育活动,力争基层党员干部廉责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和接受监督意识“三提高”,带头遵纪守法,树立良好形象。

  2.强化制度建设。一是签订责任书。组织各村(居)党组织、纪检组织签订《东孚街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和《东孚街道党风廉政建设监督主体责任书》,填写《东孚街道村(居)领导班子个人岗位职责廉政风险点、风险等级、防控措施及承诺登记表》,层层传导责任压力。二是建立健全机制。进一步健全民主落实述廉述责决策和监督机制,落实村(居)两委周例会制度,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五要”工作法,健全村(居)重大事项“一事一评”制,完善和落实村(居)干部“双述双评”等制度,主动接受党员、群众及社会各界监督。三是落实述廉述责。村(居)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要定期向街道述廉述责制度,结合街道每月村(居)工作座谈会和村(居)纪检工作例会,由街道点评各村(居)落实各项重点工作和“清廉指数”情况,对落实不到位的村(居)进行批评,在各村(居)间形成良好的比学赶超氛围。

  3.强化执纪问责。一是谈心谈话转观念。建立健全对村(居)干部的廉政谈话提醒机制,坚持抓早抓小。街道纪工委至今已约谈村干部30余人次,有效转变村(居)履职观念,进一步提高村(居)干部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思想认识和主动担当建设美好乡村的责任意识,为筑牢反腐拒变的阵地打下坚实基础。二是严查违纪转作风。加大违规违纪案件的查办力度,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和“一案双报告”,今年共立违反计划生育条例案件2起;严厉查处“五个有之”等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今年以来共受理信访举报案件36件,办结36件,如东埔社区张超志冒领新增人口征地款、山边社区陈福海和王芃违规领取土地盈余款等问题,均已督促整改到位。三是聚焦主业转职能。将村(居)干部的主要精力集中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严格落实责任分工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分解到每个班子成员,明确他们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承担的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确保职能不越位、不错位,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

  (二)“三规范”狠抓廉洁村务建设

  1.规范“三资”监管。进一步开展“三资”自查清理,深入开展清产核资;健全“三资”网络监管平台,完善村组财会计委托代理、村财街审、居财街建集体资源收益分配等制度;建立并严格执行“三资”流转和登记管理台账制,加强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及日常“三资”审计监管,建立“三资”监管配套问责办法。建立农村承包合同管理制度,实行“民主议事、政府审查、公开招标、合同鉴证、建立档案、电算化管理”六项措施。切实加强村(居)集体“三资”的监管,确保做到廉洁规范。按照清产核资、造册登记、公示确认、建立台账、上报公开等步骤,实现底数清晰、台账规范、制度健全、监管严格。同时,探索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整合街道财政办、经管站等部门力量和职能,对“三资”实施动态监管,农村资产、资源流转纳入市场化运作,做到公开透明。

  2.规范“三务”公开。一是落实公开制度。督促各村(居)严格落实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做到每个自然村都有公开栏。将“三务”内容在会议上“说”出来、在村务公开栏上“登”出来、在村(居)网站上“亮”出来、在LED显示屏上“播”出来,明确每月15日为财务公开日,15-17日为村务咨询日。二是拓宽公开渠道。街道正与电信抓紧完善微信平台方案,使党务村务多点位、全方面“晾晒”,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此外,在具体工作中,注重加强农村“干群互动”,通过构建干群定期对话互动平台,干部入户家访等形式,加强干群沟通,从而达到有效化解矛盾和纠纷的有利局面。三是细化公开内容。根据群众对公开内容的需求进行完善,增加农村资源明细等内容。同时,为防止公开的内容大而化之、笼统空泛,对群众关心的农村财务、党务、事务等多项公开事务进行规范,细化科目设置。村定州市监察局会负责检查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并将村务公开纳入电子监察范围,保障公开规范化、常态化。四是推行低保民主票决。发动广大村民共评共议,以评促“保”。在入户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宣讲政策、介绍情况、现场评议、宣布结果、签字确认五个环节,实现低保全民共管的新局面。2014年经票决取消低保户31户,新增21户,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基本杜绝了人情保、关系保的出现。

  3.规范“三费”管理。一是规范村(居)工作人员误工补贴费用管理。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随意发放各类误工补贴问题,街道对各类人员及其务工补贴进行了清理和规范,共取消23项各类补贴,每年累计可节省180多万元。二是完善党员大会费用管理。严格落实农村党员组织生活会报备制度、未到会党员通报公示制度,对无故缺席、不参加党性教育等党员活动的,报街道组织部门在全街道进行通报批评,今年共有50多名农村党员被通报批评,从而既保证了参会率,也节约了经费,树立了农村党员的良好形象,有力地改善了农村党群干群关系。三是完善征地拆迁补偿费用管理。严格规范征地补偿款发放制度,防止截留、挤占、挪用以及暗箱操作以及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三)“三到位”狠抓廉洁工程建设

  健全村(居)工程建设项目运作机制,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村(居)工程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招标投标规程及限额以下小型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操作流程,做到“三到位”。

  1.组织到位。成立东孚街道公共资源配置领导小组,由建设口负责街道年度投资计划的制定,各业务主管部门将涉及建设内容的项目汇总到建设口,集中报公共资源配置领导小组研究,经街道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后组织实施。

  2.程序到位。项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抽签或直接委托等形式确定施工单位。其中:5万元以下项目由村两委会议研究通过后,直接委托该项目所在自然村劳务队进行施工;5万元-10万元的项目,由村两委会研究通过并审核确定控制价后报备街道包村领导,推荐本村三家以上有资质的施工单位,采取抽签等便捷、公开、公平方式确定承包人;10万元以上项目,经村两委会和街道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由街道公共资源配置领导小组组织公开招投标。今年以来,街道共有后坑老人活动中心、过芸溪景观绿化提升工程、杨厝房屋立面整治工程等32个10万元以上项目,均严格落实招投标程序。

  3.监督到位。项目实施过程中,牵头部门按合同约定节点验收工程质量,并定期、不定期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有正规设计单位设计的项目须委托专业监理单位实施监理,未按照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及进度要求实施或因管理不善、弄虚作假,造成超预算、质量低劣、损失浪费或者出现责任事故的单位,由街道予以通报批评,并及时调整项目计划,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给予党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格审核控制小额项目的建设规模及投资总额,严禁任何单位将投资总额100万元以上的项目拆分为小额项目或化整为零,违反者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四)“三持续”狠抓廉洁文化建设

  1.持续开展“最美”系列评选活动。在洪塘村开展“好媳妇”评选的基础上,引导全街道各村(居)因地制宜确定特色主题,广泛开展“最美”系列评选活动,如天竺社区开展每月一评,开展“最佳楼栋、最美家庭、最美婆媳、最美志愿者、最美庭院”等,山边社区开展两月一评,开展“最美出租户”、“最和谐邻里”、“最佳外来人员”等,传递社会正能量,培育积极向上的社区精神。

  2.持续加强廉政文化阵地建设。建设完成天竺清风园、山边廉政文化长廊、海沧廉政教育基地等廉政文化阵地,既有党纪政纪条规宣传,又有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漫画和格言警句;既有正面典型,又有反面教材,努力营造浓厚的廉洁氛围。

  3.持续拓展廉政文化宣传渠道。创新活动载体和活动方式,充分运用一网(全街道党员信息网)、一栏(82个自然村组公开栏)、一屏(村、学校LED显示屏)、一墙(村(居)文化墙)、一车(宣传车)、一队(网格员队伍)等渠道进行广泛宣传,使每个村民都能了解、知道村里事,有效参与监督管理,使党务村务多点位、全方位“晾晒”,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宣传全覆盖。

  三、取得的成效

  各村(居)“清廉指数”考核办法实行一月一自评、一季一测评、一年一总评,考核过程采取集中检查与平时检查相结合,并将结果纳入到街道对村(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绩效考核。实施一段时间以来,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思想认识有所提高。各村(居)、街道部门对村(居)党风廉政建设认真领会,明确应该负什么责任,怎样承担责任,能够把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上日常工作的重要位置,责任意识有所加强。二是督查机制逐步完善。督查机制不再流于形式,压力传导力度有所提升,通过走访、座谈、听取报告等形式,有效了解清风工程建设执行过程中的真实情况,使得街道纪工委的监督能够落到点子上。三是教育形式逐步多样。通过集中开展专家讲课、警示教育、廉政考核、漫画宣传、文艺演出等形式,充分发挥平台载体的传播作用,用好用活“一网一栏一屏一墙一车一队一基地”载体,持续推进清风工程有关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提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真正触及党员干部、群众内心深处。四是工作作风明显转变。随着工作作风整顿的深入,改变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缩短了办事程序,端正了服务态度,提高了服务质量。办事方式上实行政务(村务)公开、阳光操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杜绝腐败现象发生。在服务群众时,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 、“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干部日常管理上,实施“看板管理”,明确干部去向、联系方式等,让来办事的群众清清楚楚,一目了然。

  四、下一步提升改进思路

  今后,东孚街道将紧紧围绕前一阶段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加强村财监管、村务公开规范、廉洁纪律遵守等执行情况检查,着力解决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与民争利等问题,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同时,抓早抓小,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从制度上机制上探索创新,督促健全村(居)集体“三资”监管、共同缔造项目资金监管等长效机制,着力推进清风工程有效落实。

  1.监督到位,不敢贪。一是群众随时监督守住“底线”。不断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通过公开栏、农廉网、村(居)廉线、村民代表大会、定期述职述廉等形式及时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质询,实现了权力的阳光化、规范化管理。二是在全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离退休老干部中聘任30名廉政监督员,形成常态化社会监督网络,建立全方位的监督机制,让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为民办实事。三是建“清风万年”微信平台。村(居)民可通过微信直接反映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检举揭发腐败。四是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始终保持反腐的高压态势,做到发现一起、惩处一起、曝光一起,让心存侥幸者付出代价,使党的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使每一个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理念,始终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做到正确对待权力、谨慎使用权力、不敢滥用权力。

  2.意识提升,不想贪。一是通过上级层层传导压力,加强学习教育,开展“三学一做”活动,即学党章、学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学准则条例,党员干部思想上始终紧绷“廉政”这一根弦,做合格村(居)干部。二是经常性开展村(居)党员干部的廉洁教育活动,广泛宣传正面典型和贪污腐化的反面典型,解决村(居)干部教育不经常、不系统、不对症等问题,使基层党员干部思想意识得到提升;三是进一步加强街道、村(居)干部自身的理想信念教育和业务培训,着力解决自身存在的不足,提升党员干部做事、干事的本领,增强战斗力,带领村(居)走向致富道路。

  3.制度健全,不能贪。村居秉着“集约利用、共建共抓”的理念,建立健全村(居)工作制度。一是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重大村务活动,在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村(居)“两委”班子要向街道党工委、政府写出书面报告。二是实施村(居)干部廉政谈话制度。由街道纪工委定期或不定期对村(居)干部进行谈话,谈话方式主要有任前廉政谈话、提醒警示谈话、违纪诫勉谈话等。三是建立村(居)干部述廉评廉制度。述廉每年一次,主要包括有无收受、索取钱物,有无挥霍浪费,有无挪用村级集体资金,有无公款私用,有无动用公款娱乐等方面内容。四是建立村(居)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内容主要包括村(居)干部廉政谈话记录、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廉洁承诺书以及违纪记录等,并进行动态管理。通过一系列制度来保障和推进村(居)工作,让一切都有章可循,群众满意率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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