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初探

加强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初探

 来源:市监察学会第七小组      作者:      2016-09-19 17:25: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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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中心管理的资金均属职工个人所有,目前共有缴存职工77万余人, 缴存余额234亿余元。公积金管理的科学安全不仅关乎到每位缴存职工的切身利益,而且也关乎到政府在市民百姓中的信誉程度,因此,如何抓好公积金廉政风险防范工作,把住房公积金中心打造为“阳光下权力运行平台”和“让群众满意、让政府放心”的单位,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本文结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年来抓廉政风险工作实践,试就如何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做初步探讨。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使住房公积金强制缴存执法权、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使用审批权,截至2015年11月底,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579亿余元,缴存余额234亿余元; 累计审批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98.8万笔345亿余元;发放住房贷款13.6万笔377亿余元,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存在“掌握资金量大、社会波及面广、百姓敏感度强、风险隐患点多,业务类型杂”等难点问题,针对这种情况, 公积金风险防控工作从逐一摸清底数入手,严格审批流程操作规范,不断加强科技防控动作与监督模式创新,同时搭建起多维监督平台,环环相扣,步步深入,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框架日趋成熟,不仅实现了“审核规范化、流程标准化、平台多维化,监督全程化”风险防控四化目标,而且达到“让单位缴得到位、让职工提得方便、让职工贷得顺畅、让职工还得省心、让职工查得清楚”公积金管理五让目标,极大促进事业良性发展,办事效率有效提升,服务领域全面拓宽,中心全面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2005年以来,中心连续九年在全省9个设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管理工作考核中排名总分第一。

  一、逐一摸清底数,奠定良好基础

  “重点在于查”,首先从摸清底数开始,清晰职权范围;然后在职权范围内逐一排查风险点,明确监控责任;最后将廉政风险防范与公积金业务有机统一,在规范业务流程的同时达到防患廉政风险的目标,为廉洁从政奠定良好基础,

  (一)梳理审批事项。“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务必为”是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我们只有按照拉好“权利清单、负面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思路,对单位行政审批与非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才能彻底搞清“哪些事项是我们可以干的,哪些事项是我们必须干的,那些事项是我们不能干的”,理清权利与职责的界线,既防止“不作为”,更要杜绝“乱作为”。2015年,公积金中心根据厦门市统一计划安排,认真组织审批事项清理,共确认中心非行政许可审批6大项35个子项,行政处罚4项,行政监督检查1项,公共服务事项4项,并对照《住房公积金条例》和《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导》要求,区分中心办理、委托银行代办、购买服务3大类,对所有审批事项进行责、权、利明确。

  (二)梳理风险隐患。根据清理出的审批事项逐一排查风险点是有效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的关键,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单位各部门和每个干部职工采取自查、互查、联查相结合的方式,以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岗位职责风险、操作程序风险、外部环境风险五个方面为切入点,深挖细找与业务职权相应的廉政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提出预防对策。2015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个人自查、岗位互查、科长初审、分管领导复审、风险防控领导小组会审”的步骤,“逐人、逐岗位、逐科室(部门)”,对中心职责范围内廉政风险易发、多发部位(环节)进行梳理,确定了诸如挪用住房公积金、截留住房公积金、违规确定缴存比例或缴存基数、违规审批提取住房公积金等13类风险隐患,区分高、中、低3个风险等级,共排查各类权力点280个,风险隐患896个,并依此制定防控措施2466条,编印了《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廉政风险防控手册》,使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更趋具体、更便于操作。中心廉政风险防控手册被省厅转发。

  (三)梳理业务流程。理清职权是查找风险点的最基础工作,是检验风险点找的准不准、实不实的关键,紧盯业务风险抓防控,是实现廉政风险防范与公积金业务工作的有机统一,克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其中,在业务流程梳理上,要坚持“三个准确”,即权力项目准确、类别划分准确、实施依据准确;坚持“三看”,即看职权内容是否齐全、看实际职权与实施依据是否对应、看梳理的权力是否明晰具体。达到“三个明白”,即领导明白、部门明白、个人明白。形成了内容比较完整,职权比较明确的“职权目录”。近年来,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按照“简材料、删环节、减时限、改流程”的思路,组织业务部门对缴存、提取、贷款、财务管理等业务操作流程进行优化,共梳理了10类108项业务规范,达到简化业务办事流程、规范业务办理程序、压缩权力寻租空间、降低廉政风险的目的。如:中心公积金贷款复审业务,原先一笔贷款的复审是由中心1名工作人员负责到底,通过流程再造与系统升级,现在改为“无纸化、多人分模块、流水作业”的模式进行复审。采取该审批模式,既提高了工作时效性和准确性,又有效防止了审批权限的过分集中,达到防患廉政风险、提高工作效益和赢得社会认同的良好效果。

  二、逐项设立参数,堵塞腐败漏洞

  “重点在于控”,首先根据查找出的业务风险隐患点,把行政审批各项制度规定,转化为具体系统控制参数,融入业务系统内,防止人为自由裁量;然后加强部门联核,最大幅度压缩审批人员权力寻租空间;最后运用系统自动审批最大限度减少人为主观因素对办理结果的影响,运用技术手段让业务系统为廉政风险防控站好第一站,从一定程度上堵塞腐败漏洞。

  (一)运用参数设控。把行政审批事项的各项制度规定,转化为具体系统控制参数,嵌入业务审批信息系统中,任何违规操作在系统上均无法办理,让业务系统为廉政风险防控站好第一班岗、把好第一道关。近年来,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注重把住房公积金各种制度规定,转化为业务参数,嵌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中。如缴存上下限、缴存比例、基数调整、提取保留余额、贷款可贷年限、套数认定等,通过住房公积金业务审批系统的参数化设置,防止人为因素的自由裁量,确保业务审批严格依法依规。

  (二)运用部门联核。与相关部门数据联网共享,实现申请条件合规性审核由“对纸制材料的形式审查”向“联网实质性审查”转变。进一步简化办事群众办事申请材料的同时,还可避免因申办人员提供虚假材料导致的审批错误,降低了对纸质材料漏审、误判,甚至出现审批人员与申办人员内外串通引起的廉政风险。如,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购房提取,职工只须提供身份证及银行卡,职工的购房相关数据由中心窗口人员,根据职工身份信息直接与交易中心联网核实,有效减少因职工提供虚假材料及审批人员主观因素造成的骗提骗贷风险。

  (三)运用自动审批。将政策规定、审批条件及计算公式固化为业务系统审批流程,强调能交由系统审批的业务尽量不要人工干预,保证审批结果的客观性。如: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审批过程中,将住房公积金逐月还贷业务,由系统进行自动核定,系统审批通过后,还贷资金由系统自动清分后,形成授权信息给银行,完成资金划拔。又如,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根据贷款申请人的申贷条件,业务系统可自动生成可贷额度、年限等审批意见,系统自动完成审批,避免人为主观因素干扰业务审批结果。

  三、逐层搭建平台,运用多维监督

  “重点在于督”,首先建设内部稽核平台,实现公积金审计监督常态化;然后联连政府电子监察平台,实现业务人员工作情况时时监控;最后通过畅通社会监督平台,及时有效反馈民情社情,从单位内部、政府门户、社会大众三个层面实现多维监督。

  (一)建设内部稽核平台。为有效解决原有住房公积金稽核工作中存在的人力不足、工作量大、覆盖面窄、手段较单一、无法实时预警等问题,2014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着手研制住房公积金稽核平台系统建设需求,2014年底组织试运行,2015年2月初正式投入使用。该稽核平台以稽核子模块的方式嵌入现有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中,实现了住房公积金内部控制与审计监督的常态化和自动化,由传统的人工稽核到计算机自动稽核的转变,有力促进了住房公积金风险防控和管理服务水平的提升,在全省为首创。

  (二)建设政府监察平台。通过电子监控平台与各审批业务系统数据库相连接,在政府部门服务窗口、行政审批、政府采购、招投标准管理场所设置监控点,及时对监控点的廉政风险进行告知预警,可对各政府部门实施有效监督。2009年4月以来,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审批业务均纳入市政府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该系统可对中心业务人员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办结情况进行全时段全方位监控,一发现问题,马上通报整改,并与中心年度绩效考核和精神文明单位考核挂钩,此平台就似一双无形的眼晴,始终监控着中心所有业务的办理。

  (三)建设社会监督平台。社会监督是发挥社会民主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约束政府行为的有效方式。近年来,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断完善包括中心门户网站、公积金微信服务平台、“掌上住房公积金”手机应用软件系统等全方位的网络查询服务,方便职工了解公积金政策、查询业务办理进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截至2015年11月底,累计有48620人次利用网上平台查询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进程。

  四、逐步完善机制,加强源头治理

  “重点在于管”,首先从管理层面完善决策机制,确保科学民主发展;然后从操作层面完善制衡机制,规范权力使用;最后从工作绩效评估层面完善考核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办法;从加强制度机制体系建设入手,从源头上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一)完善决策机制正确决策是保证党和国家各项事业顺利开展的重要前提。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制度,是实行民主集中制的重要环节。为确保中心能及时贯彻落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各项决策,促进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科学发展,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了《重大业务事项内部会审制度》、《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规则》、《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决策制度,并严格抓好落实,确保大额资金使用、账户开立、年度外部审计等重大事项实施集体研究决策。

  (二)完善制衡机制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程序法规和分权、示权、控权的制衡机制,规范权力行使。要重点完善各类运行机制,在重要业务审批流程设置上,区分“预审、复审与终审”多环节把关及机审与人审互为印证手段,严把业务审批关;在重点岗位设置上,落实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和任职回避等岗位制衡规定,防止权力过分集中;在监督方式上,完善内部监督、财政审计及社会监督体系,确保审批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在资金管理上,严格财务管理和会计管理制度落实,严格资金调拔和使用审批程序。

  (三)完善考核机制坚持把遵守廉政风险防控规定与个人成长进步、评功评奖及绩效考核相结合,建立了稽核、督查、讲评、告诫与责任追究配套办法,完善受委托银行考核办法及评分细则,坚持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

  五、提升廉教品质,建立宣教格局

  “重点在于长”首先从增强规矩意识入手,开展法律政策培训;然后利用反面事例教育干部职工,加大警示力度;最后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建立大宣教格局,提升廉政教育内涵品质,使廉政从政成为自觉意识保证风险防范工作长效运行。

  (一)增强规矩意识。按照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要求,定期组织中心干部职工人员培训,重点学习与业务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学习,让干部职工懂得“关权力制度的笼子有哪些”,在干部职工思想中树牢“用之为公、行之有规、错之有责”的“严以用权”理念。鼓励干部职工加强法律知识自觉自考。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自考取得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证干部职工共27人,约占编内干部职工的60%。

  (二)增强警示力度。采取印发的《警钟长鸣》口袋书,以名人名言正面引导干部职工;坚持抓好行业内案件的通报学习制度,以活生生的反面事例警示干部职工。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的《警钟长鸣》口袋书的做法得到市、局机关的高度评价;2015年4月10日,中心专门组织干部职工到厦门监狱进行警示教育。

  (三)丰富廉教内容。以“道德讲坛”为平台,通过观看道德教育题材、请专家授课及宣传身边好人好事等形式,营造中心“廉洁奉公、风清气顺、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组织参加党的知识竞赛、“三严三实”专题征文,开展书香国土房产党员读书活动等多种形式,搭建起多方位学习体系,特别是吸引了一大批年轻人主动参与,实现廉政教育干部职工全覆盖,

  通过近年来的努力,我中心抓廉政促工作,各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一是提高了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通过权力清理、查找风险点、廉政警示教育,中心干部职工对自己业务工作内容、岗位职责、审批权限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廉洁从政意识进一步提高。二是规范了权力运行通过梳理业务指南和办事规范、完善制度机制、业务参数设控、加强检查监督,极大地强化了对权力的监控,减少审批过程的主观随意性。三是提高了办事效率注重按照“简材料、提时效、易办理”的要求,不断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办事时效。2015年1至11月份,公积金窗口提取业务即来即办率达99%,在全市所有审批单位中名列前茅。四是方便了群众办事。坚持服务至上的原则,按照“改变自己、方便群众”的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服务质量各项业务办理更加便民、更接地气,达到了提高工作效益和赢得社会认可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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