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监察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自查总结

厦门市监察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自查总结

 来源:厦门市纪委监察局      作者:      2016-12-06 15:03: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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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厦府办〔2016〕88号)要求,市监察局对照责任任务,结合纪检监察工作特点,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相关任务落实情况自查总结如下:

  一、实行清单化管理。按照全市统一标准,梳理并公开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经梳理并报市编办核定,确定市监察局有18项责任,没有公共服务事项。

  二、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一是市纪委主要领导先后为党校学员和农村基层干部讲解《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二是通过举办党章党规知识竞赛,制作动漫作品、警示教育片,开办“学思践悟”讲坛等形式宣讲中央政策精神。三是在“鹭岛清风”网站首页设立“法律法规”、“学习贯彻党纪党规”、“优秀调研论文”等政策解读类栏目,发布相关法律法规、党纪党规1200份,政策解读、研究论文300篇,通过“鹭岛清风”微信公众号推送政策解读30篇次。

  三、加大信息披露力度。一是主要以新闻稿形式积极主动披露信息。截至11月底,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共向《厦门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等主流媒体供稿510篇。二是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如,台风“莫兰迪”过后,积极开展正面宣传引导,展现纪检监察干部积极投身灾后重建的良好形象,契合全市上下齐心抗灾的主旋律。

  四、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一是在市国家保密局的检查指导下,完善内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立网上审批流程。二是建立网站信息采集、编辑、审核、上载全流程信息化平台。

  五、积极运用新媒体。不断完善“鹭岛清风”网站,访问量已突破17万人次。开通“鹭岛清风”微信公众号,每周四定期更新,现已推送近200篇信息。

                      市监察局办公室

                        2016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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