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素的为人为官之道

朴素的为人为官之道

——读《曾国藩全书》有感

 来源:厦门日报      作者:      2018-11-12 15:45: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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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国藩是中国近代史上一个叱咤风云的人物,他一生置身官场游刃有余,官居极品,体现了他高超的为官艺术。在家庭教育方面,曾国藩继承了儒家的家政道德传统,创立了他独特的治家之道。我手中拥有的《曾国藩全书》是由陈大政主编,内蒙古大学出版社2001年7月第1版,全书共10册,以下谈的读书心得是读其中第1册《生平篇》的体会。

  “不可占人半点便益”是道光二十七年六月二十七日曾国藩写给澄侯、子植、季洪的《家书》中的话。原文:“……此次澄弟所受各家之情,成事不说,以后凡事不可占人半点便益,不可轻取人财,切记切记。”译文:“……这次澄弟所接受各家的情,事情办成了不说,以后凡事都不能占别人的半点便宜,不可轻取人家的财物。切记切记。”这句话道出曾国藩为人处事治家的成功之道。不占他人便宜的理念,不论过去、现在、将来都是金玉良言,是为人之道,也是人与人之间朴素的处事原则。前段时间我装修房子,安装空调外机时,占用了楼上业主一点墙体,当时我先生让工人下移一点重装,但工人怕麻烦,结果我先生听信工人的话又怀了侥幸心理,没有坚持重装。过了一段时间,楼上业主提出质疑,只好花了600元去移那两台外机。

  再说一件刑案,甲乙两家是邻居,甲家厨房翻建往外扩了地,乙认为甲侵占了他家的宅基地,要求甲推掉重建,甲不承认侵占,双方互不让步,从言语争执到互相推搡再到互殴致轻伤,逐步升级为刑案。最终甲家翻建厨房的目的未能达成,还与乙家结下极难化解的怨恨。如果甲心存“不占人半点便宜”之念,扩建前与乙沟通,待达成共识后再翻建。如此,甲的心愿就会达成且不至于与乙结怨。此外,一些日常的生活现象,也证明了心存“不占人半点便宜”之念,可以减少许多矛盾纠纷。比如公交车上因拥挤踩脚引发的口角,如果双方都心存“不占人半点便宜”之念,该道歉就道歉,该少说就少说,就可以减少争执。

  “以做官发财为可耻”是道光二十九年三月二十一日曾国藩写给澄侯、温甫、子植、季洪的《家书》中的话。原文“予自三十岁以来,即以做官发财为可耻,以官[宦]囊积金遗子孙为可羞可恨,故私心立誓,总不靠做官发财以遗后人。”译文:“我从三十岁以来,就认为做官发财是可耻的,认为官宦积累财物留给子孙是可羞可恨的,所以我暗暗发誓,总不能靠做官发财留给后人。”这样的为官思想境界是比较实在的、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也是值得倡导的朴素的为官之道。如果因为当官而发大财,那该官员就可能涉嫌权钱交易。官员涉嫌权钱交易,实际就是拿着纳税人的钱,为自己谋私利,扰乱秩序,坏了规矩。

  我国《刑法》规定了对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等犯罪的惩罚条款,就是要求为官要清廉,严惩贪腐。《刑法》条款中还有一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这是一个兜底条款,也就是说决不允许中饱私囊。自古以来,百姓痛恨为官不廉、痛恨贪官污吏。当前,中央开展巡视巡察,正风肃纪,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更加守纪律、讲规矩。

  唐太宗李世民曾说:“夫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通过对曾国藩一生学问和事功的观照,可以获得许多深刻而有益的启示。(作者  黄希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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