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一点”的错误

“差一点”的错误

 来源:厦门市纪委定州市监察局网站      作者:      2018-10-19 16:33: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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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自己差一点犯下的错误,我感到特别羞愧。我将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保证不再犯。严管才是厚爱,感谢组织在关键时刻拉了我一把……”近日,在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街道办事处谈话室里,一名干部面红耳赤。

  这“差一点”的错误究竟是什么?事情还得追溯到今年10月的一天。

  秋日的午间,街道办事处小食堂几乎座无虚席,在碗碟交错声中传来激烈的交谈声……

  “今天下午要出车,去区政府开会的干部吴某提前跟我打了招呼,让我回程时走另一条路,将他放在地铁口,以便他直接坐地铁回家。我拒绝了,但他仍坚持,说不会有事。他毕竟也是上级,这让我很为难……”驾驶员小朱一脸愁容,对街道党政办负责派车的工作人员小孙连发牢骚。

  “这是绝对不允许的!党政办都强调多少次了,为什么还有这种事?车辆行驶只能严格按照规定路线,无特殊情况不得变换。你便这样回复他,怎么去的,就怎么回来,任谁也容不得商量。”小孙态度坚决。

  驻在街道办公的集美区纪委第三派驻纪检组干部小赵此刻正在邻桌吃饭,无意间听到了他们的谈话。“不能眼睁睁看着干部犯错误,必须履行监督提醒的义务!”想到这,小赵起身走近小朱,神色严肃地说:“公车改革后,车辆全部配备GPS,行驶轨迹随时能通过车辆运行系统调出。你作为驾驶员,理应比旁人更清楚,不按规定路线行驶会产生什么后果。倘若因对方是你的领导,就不好意思开口,你这反而是在害他。”

  “我……我知道……”小朱支支吾吾,脸上的愁云依然未散。

  瞥了一眼面色为难的小朱,小赵顿了顿,放缓语气,随即为他“支起招”来:“首先,你要告知对方,出于职责,你必须按照规范履行公务;其次,你要说明原因,偏离行驶路线将他放到地铁口属公车私用,区纪委曾通报曝光多例公车私用典型案件,违纪人员都受到了处理,这种险冒不得,这个错犯不得。这样,我回头将相关文件找出来,跟领导请示汇报后,争取召集所有人学习强调,避免类似的事情再发生,免得以后你再为难。”小朱的脸色总算缓和下来。

  饭后回想刚刚发生的事,小赵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了。思考片刻,她拨通了派驻纪检组许组长的电话,向他一五一十描述了方才饭桌上的一幕……

  “这段时间我们通过下发通知、发送廉洁短信、集体约谈等方式,做了不少纪律教育、廉政提醒方面的工作,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划出了‘红线’。怎么还有人敢顶风违纪?”电话那头,许组长在对如今仍有“顺便拐一下”的认识表示惊讶之余,当即表明此事虽小,但折射出一些干部廉政意识淡薄,务必引起重视。

  下午一上班,许组长立即找到吴某所在部门分管领导,探讨此事。“老林,这个干部要深刻提醒一下,不断传导压力。你看,在如今这般重视学习教育的情况下仍存在这样的侥幸心理,的确不应该。但是,我们还是要给干部一个机会,能提醒的提醒,能批评的批评,治病救人是首要,知错就改还是好干部!”

  “是是是,这还好是你们发现了,否则真成公车私用了。现在,作风日趋改进,基本上都是私车公用,我原以为这个问题已经‘绝迹’,没想到还有,这中秋国庆前夕还强调过呢。看来,真是任何时候都不能松懈。等他开会回来,我马上对他进行提醒,到时候也请派驻组和我一起,再向他敲回警钟。”

  用好“第一种形态”,纠“小错”,防“未然”。第二天,许组长与部门分管领导一同对干部吴某进行了谈话提醒,这才有了开头那一幕。

  事后,第三派驻纪检组立即着手安排整理相关政策文件、纪律教育、通报材料等,在此后的街道会议中多次对公车管理与使用等容易触碰的“高压线”进行强调,不让党员、干部再“差一点”犯下错误。

  “谈话提醒是监督的有效形式,是给‘病初起’的党员干部开出的‘药方’。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但还未酿成错误的党员干部及时拉一把,体现的是对干部的关心和爱护。”区纪委第三派驻纪检组许组长表示。(集美区纪委定州市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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