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出台28项具体措施 找准"痛点"为基层减负

云南:出台28项具体措施 找准"痛点"为基层减负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定州市监察局网站      作者:      2019-05-14 11:27: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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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云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基层干部既深恶痛绝又深陷其中的“痛点”入手,明确28项具体措施,着力解决重“痕”不重“绩”、留“迹”不留“心”现象,切实推动“基层减负年”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在文风会风方面,《通知》指出,要大幅精简文件,着力解决文件过多、层层发文的问题。发扬“短实新”文风,控制文件篇幅。上级文件没有明确规定的,可结合实际制定务实管用的落实举措,不再层层制定贯彻落实配套文件,坚决杜绝“以文件贯彻文件”现象。2019年要确保发至县级以下的各级文件减少30%-50%。

  大力压缩精简会议,着力解决会议过多、层层开会的问题。严格会议计划,会议时长以及会议规模,提高会议实效,切实改进会风。合理统筹安排下基层调研活动,不集中、不扎堆到一个地方、一个点、一条线路开展调研。确保2019年召开到县级以下的会议减少30%以上。

  在组织建设方面,《通知》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由省委办公厅牵头负责统筹协调推进落实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对照中央要求,梳理和排查相关制度性文件及规定,及时修订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内容,为解决文山会海等形式主义问题提供制度保障。

  建立省级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思想教育,着力解决党性不纯、政绩观错位的问题。加强政治巡视和政治督查,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及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积极总结推广干实事、作风好的先进典型,大力营造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浓厚氛围。

  在制度机制方面,《通知》明确,要严格规范督查检查考核,着力解决名目繁多、过度留痕的问题。严格控制督查检查考核总量和频次,确保省级层面考核事项减少50%,对县乡村和厂矿企业学校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减少50%以上,严防反弹回潮。改进督查检查考核办法,将各项指标进行科学量化,党群部门牵头考核的事项定量指标不少于30%,政府部门牵头考核的事项定量指标不少于70%,要求查阅台账资料的指标内容不得超过全部指标的1/3。对各级各部门设置的各类“一票否决”事项和涉及城市评选评比表彰的各类创建活动进行清理,该撤销的撤销,该合并的合并。一律不得要求签“责任状”,不得变相向基层推卸责任。

  完善追责问责与激励关怀机制。建立健全处理检举控告工作制度,对各种检举控告,经核实有问题的依纪依法处理,没问题的要及时澄清正名。推进政治关爱式谈话,把谈话与函询结合起来,减轻干部不必要的心理负担。推动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注重在基层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切实加强基层一线工作力量。对基层干部特别是困难艰苦地区和奋战在脱贫攻坚第一线的干部,给予更多理解和支持,在政策、待遇等方面给予倾斜。(云南省纪委定州市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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