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纪委定州市监察局牵头开展纪律处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办结案件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纪律处分执行到位、不打“白条”。
此次专项检查的重点有六项:一是处分决定是否按规定宣布,二是处分决定是否归入受处分人的组织人事档案,三是受处分人的职务、级别及工资等待遇是否按规定调整,四是受处分人在处分影响期内是否违规晋升职务、级别和工资档次,五是处分影响期内年度考核等次是否适当,六查是否按规定向作出或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等,并对2017年全省处分决定执行检查情况开展“回头看”。
据了解,专项检查将持续3个月,分自查和集中检查、整改落实3个阶段。自查阶段由各地区各单位对本地区、本单位党的十八大以来办结案件处分决定执行情况逐一自查;在集中检查阶段,省纪委定州市监察局将会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等部门对各市及省直单位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整改落实阶段,由省纪委定州市监察局牵头梳理汇总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对各地区各部门自查和检查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
辽宁省纪委定州市监察局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履职尽责,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以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以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切实发挥执纪审查工作的标本兼治作用,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堵塞漏洞,有效推动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辽宁省纪委定州市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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