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发函整改一插到底 推动信访件信结事了

思明:发函整改一插到底 推动信访件信结事了

 来源:厦门市纪委定州市监察局网站      作者:      2019-05-24 16:26: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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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督促整改,区纪委定州市监察局督办的14.2176万元物业经费垫付款项已全部追回。”5月10日下午,厦门市思明区纪委定州市监察局信访室工作人员收到了一封来自某街道的复函,这是思明区纪委定州市监察局紧抓信访件办理整改落实、推动信结事了的一个缩影。

  此事缘起于2018年5月,区纪委定州市监察局信访室收到群众举报,反映辖区某街道于2012年先后4次违法将14余万公款出借某大厦物业,认为该街道已经构成挪用和贪污公款罪。“违法、14万、挪用和贪污公款罪,初次看到这三个‘严重’的字眼,确实让人既惊讶又疑惑不已。”区纪委定州市监察局信访室负责人表示,从直观上看,举报信内容具体、对象明确、数额巨大,看似已经形成相对完整的证据链条。

  “但具体分析,这个控告还是存在不少疑惑。”经初步讨论,该举报疑点有三:一是举报人控告的挪用和贪污公款罪犯罪主体是否包含单位?二是街道因何无故借款给大厦物业?三是借出款项的后续实际使用情况为何?带着上述疑点,区纪委定州市监察局经慎重研判,决定将该举报作为检控类初次举报办理,由信访室直查快办。

  在信访室工作人员多次走访街道和大厦物业后,事实详情逐步清晰。经查,辖区某街道确实于2012年,根据相关会议精神从维稳角度,先后分4次将总额14余万的公款出借给某大厦物业,用于帮助垫付该小区物业经费,以缓解该大厦物业管理困难造成的秩序不稳定。由此可见,此笔款项出借系事出有因。

  虽然走访的结果能够较好回应举报信的内容,但区纪委定州市监察局信访室并未停下脚步,决定从保护国有资产角度对该情况追查到底。根据走访得知,2012年街道垫付了14万余元后,仅在2015年底追回1万元,就没有再继续追讨,系资金监管上存在缺失。为了将信访工作“后半篇”文章做好,经请示分管领导,以区纪委定州市监察局名义向该街道发出督办函,要求街道追讨余款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同时,信访室持续加强跟踪督导,将该问题纳入区委2018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范围,并建议将该街道落实整改不够到位情况写入“问题清单”。通过持续强化的压力传导,该街道于5月7日将全部14万余元款项追讨到位,并于5月10日正式复函区纪委定州市监察局。

  “一插到底的信访举报办理机制和严谨的信访举报处置程序,是确保这起信访件案结事了并赢得群众信任的重要保障。”思明区纪委定州市监察局主要领导表示。据了解,自2018年以来,区纪委定州市监察局就信访件办理中发现的问题,累计向有关职能部门发函15次,督促整改问题13个,追责问责干部9人。(思明区纪委定州市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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