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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以及省委、市委相关规定和部署要求,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19年6月17日起启动十二届市委第十轮第二批巡察工作,对市委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市财政局党组、市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委员会、市人防办党组开展巡察,巡察时间30天左右。日前,四个巡察组已经进驻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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