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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央关于“探索市县巡察”的部署和省委《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闽委发[2016] 18号)要求,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厦委[2016]68号)规定,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2016年12月15日开始启动第四轮巡察工作,对市海洋与渔业局党组、特房集团党委开展巡察,巡察时间一个月左右。日前,2个巡察组已进驻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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