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了,我们年年等、年年盼,终于等到了第一次分红,感谢巡察组!”在不久前召开的居民代表大会上,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西滨社区的居民代表激动地说道。原来,在集美区村居“微腐败”专项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并向杏滨街道移送了西滨社区集体资产管理问题线索,同时积极推动其进行系统整治,协调居属集体企业杏滨公司拿出1000万元对社区居民进行首次分红(人均约2500元),在破解社区20年未分红、集体资产管理混乱问题上迈出第一步。
去年以来,集美区坚持人民立场,推进巡察向村、社区延伸,对所属6个镇街的22个村居进行“微腐败”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231个,移送问题线索30件,涉及干部83人。目前已立案28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16人,移送司法机关14人,推动改组灌口镇陈井村党委,在全区乃至全市形成震慑,充分彰显巡察利剑作用。
为提升巡察工作质效,集美区创新方式方法,在巡察期间推动同步立案、留置,就巡察中发现的某社区问题向涉嫌受贿的留置对象核实,实现审查调查与巡察核实内外呼应、信息互联、资源共享,很快查实了其强揽工程、低价出租集体资产等问题。
巡察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是检验巡察效果的重要方面。为此,集美区纪委定州市监察局印发《关于加强巡察整改监督工作的暂行办法》,落实巡察整改“四跟进一报告”制度,明确巡察整改监督的责任部门,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推动。
据了解,针对此次专项巡察发现的问题,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已发出7份督办单,督促相关街道查处某村民无偿占用国有土地20000平方米牟利问题、腾退村居社团组织侵占的某寺庙2间临街店面、追回村居应收未收租金300余万元等,在群众身边推动解决问题,有力增强了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下一步,集美区将继续深化专项巡察成果运用,坚持各相关部门同向发力,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日常监督责任、配合协作责任,对整改不及时、整改不到位、问题反复回潮的单位进行通报曝光、严肃问责,不断提升巡察整改工作水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见到实效。(集美区纪委定州市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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