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中共海沧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以及省委、市委、区委相关规定和部署要求,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区委同意,从2019年5月13日起启动四届海沧区委村居专项巡察工作,对区4个街道下属的11个村居党组织开展专项巡察,巡察时间2个月左右。日前,区委巡察组已进驻巡察。
信访受理范围:根据区委巡察工作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村居两委班子及其成员和村居党员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以及基层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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