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责同步”拽紧主体责任“牛鼻子”

“五责同步”拽紧主体责任“牛鼻子”

——厦门市纪委定州市监察局监督工作实践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定州市监察局网站      作者:      2018-11-23 16:20: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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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厦门市纪委定州市监察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及中央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这个首要职责,在加大发现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的同时,紧盯主体责任这一“牛鼻子”,通过明责、压责、验责、评责、问责等“五责同步”做法,环环相扣、步步深入,强力督促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通过规范清单建设“明责”

  责任清晰才可能履责到位。为确保每个领导干部都制定好可操作、可检查、可追责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厦门市采取三项措施:

  (一)细化清单

  以市委名义印发《深化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细则》,明确6个方面28项具体内容以及责任部门。以市廉责办名义印发规范全市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建设的指导性意见,对党委班子、主要负责人及班子其他成员的3份清单的内容、格式、要求都作了详细具体的规定,明晰了“责任田”的范围和边界。

  (二)逐级落实

  市委带头制定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市委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根据班子清单、个人分工和年度工作任务等,在年初制定个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在市委的示范带动下,各级党组织都紧密结合单位实际和领导干部工作分工,制定细化、具体化、个性化责任清单,做到责任明确、任务具体、履责有依。在督促各级党组织建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清单的同时,市纪委专门发文进行部署,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同步建立监督责任清单。

  (三)认真审核

  为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制定到位,市纪委专门组织开展比较全面的检查。如2017年就对市直各部门党组织及班子成员的清单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照搬照抄清单模板、清单内容结合实际不紧密、班子成员清单存在雷同等问题,下发督办单限期整改。同时,对清单制定中存在的问题在全市进行点名道姓的通报,并抄送市领导。对问题较重的三个单位“一把手”进行约谈。

  二、通过强化点评通报“压责”

  点评通报是达到红脸出汗效果最有效手段之一。厦门市纪委定州市监察局通过创新方式方法,灵活运用各类载体曝光履责不到位的单位和问题,大大增强了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紧迫感。

  (一)内部通报点评

  设立《党风政风点评台》(见图1),根据日常监督检查情况,以内部通报的形式,对各级各部门履责情况进行通报点评。通报点评突出开列“负面清单”,重点对履责不到位等问题见人见事进行通报,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目前已刊发9期,对89个(次)单位37个方面责任落实不力问题进行点评通报。建立抄报单制度,将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抄报问题所在单位的分管市领导,督促问题切实整改到位。

  (二)当面批评教育

  对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等工作中发现履责不到位的轻微问题,坚持抓早抓小,及时开展提醒谈话等批评教育。如在推动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制度中,对履责不到位的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外侨办等单位5名班子成员进行约谈,督促其认真履行行业管理职责。为规范党内谈话制度,市纪委会同市委组织部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党内谈话制度的通知》。

图1:党风政风点评台

  (三)公开曝光

  在《厦门日报》《厦门电视台》开辟“监督在线”“监督视线”专栏,公开曝光相关单位在履行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特别是一些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查处情况。还创新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台》微信公众号(见图2),广泛收集“四风”等问题线索,对问题突出或反映比较强烈的,市纪委定州市监察局直接组织查办,查办情况通过《党风政风监督台》曝光,增强了相关单位履职尽责的压力。

图2:党风政风监督台界面

  三、通过强力监督检查“验责”

  为防止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成为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装饰品,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重要的履责内容,用“放大镜”找漏洞,用“显微镜”找问题,全面检查验证清单落实情况,确保主体责任落实落细。

  (一)年度检查实现全覆盖

  年度检查分为重点检查、交叉检查和委托检查。市级单位的重点检查由市委常委带队,市纪委定州市监察局班子成员参加并组织实地检查,共设10个组,分别对各区党委和部分市直单位党组开展检查;交叉检查由市纪委定州市监察局组织,由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各市属国企纪委书记具体组织实地检查;委托检查由相关职能部门党组负责组织实施,重点对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管理的高校、市属公办学校和医院开展检查。各区委、市直各部门党组织负责对所属单位开展年度主体责任检查,真正实现检查全覆盖。

  (二)始终坚持问题导向

  为防止检查走过场,检查全过程都坚持问题导向,并抽调审计、财政等专业人员参加。检查前由市纪委定州市监察局全面收集、汇总监督检查发现和案件、信访件情况,以及各区、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单位在干部监督、党建督查、巡察监督、财政检查、审计监督、精准监督助推精准帮扶等工作中发现的相关问题,于检查前移交各检查组,作为重点问题;实地检查以发现问题为主,不听汇报,直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公车、公房等。每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重点检查内容,如2017年就重点检查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等4个方面13项具体内容;检查后各组都形成问题清单和问责建议,见人见事,由市纪委定州市监察局汇总情况报市委。

  (三)强化压力传导

  检查中对被检查单位的班子成员逐一进行个别访谈,了解其履责情况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应知应会内容掌握情况,增强其履责意识。实地检查后由带队领导对被检查单位班子成员进行集体约谈,并在会上通报问题。会后,由被检查单位一把手签收问题清单。各检查组跟踪督促问题整改及责任追究。如2017年的市级10个重点检查组就发现97个问题,问责1个党组织和187名干部。为解决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问题,市纪委定州市监察局创新开展“基层月巡查”工作,每轮选择两个镇街开展全面检查,压实基层党组织的主体责任。

  四、通过开展双述活动“评责”

  述责述廉是评判领导干部履责情况的一项具体举措,厦门在全市推行双述活动,并组织开展评议,有效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履责。

  (一)全面开展

  每年2月底前,全市各级各部门都召开党委(党组)扩大会,领导班子成员逐个进行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对各级党委(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评议人员应包括同级党委(党工委)委员、纪委(纪工委)领导班子成员,下一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各部门党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评议的人员,包括同级党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副组长(派出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注重实效

  述责述廉重点是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执行廉洁纪律情况。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对述责述廉情况进行现场点评,评议人员无记名填写评议表,评议结果与本人见面。述责述廉对象对评议意见中反映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评议结果和整改情况在同级党委常委会(或党组)会议上报告。

  (三)强化督查

  将述责述廉情况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的内容,对不认真对照检查的严肃问责。如思明区开元街道两位班子成员的述责述廉材料存在雷同问题被通报批评。为督促这项制度落到实处,市纪委还直接组织镇街党委(党工委)书记述责评议活动,组织区纪委、组织、宣传等部门人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村民代表,邀请媒体记者、监督员等参加,开展述责、质询、点评、评议,督促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并通过厦门日报、电视台等媒体进行跟踪报道,进一步强化了基层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紧迫感,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基层落地生根。

  五、通过紧盯重点推动“问责”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厦门市纪委通过强化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责任追究,用问责倒逼责任落实。2017年以来共问责104人和6个党组织。主要是突出五个重点:一是把顶风违纪搞“四风”作为问责重点,共问责45人、占43.2%;二是把问责贯穿主体责任检查全过程,在省、市检查中共问责50名领导干部、占48%;三是紧盯“关键少数”,问责21名市管干部、占20.2%,其中厅级9人、副局级5人,党纪处分4人、通报或诫勉10人;四是突出“终身问责”不例外,对已调整岗位或退休人员问责25人、占24%;五是追究监督责任“不手软”,手电筒对着自己照,勇于对纪检干部失职失责现象说不,问责9人、占8.6%。同时,建立了问责月报告、“双通报”等制度,在对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的同时,对各区各单位问责情况进行内部通报,强化压力传导。 (福建省厦门市纪委定州市监察局 柯少峰)

——摘自中国方正出版社《纪检监察监督工作实践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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