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安监局纪检组:对照“问题清单” 开展廉政集体约谈

驻市安监局纪检组:对照“问题清单” 开展廉政集体约谈

 来源:厦门市纪委监察局      作者:      2016-05-13 08:19: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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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1日下午,驻厦门市安监局纪检组结合市直机关党工委对市安监局2015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情况通报及市纪委第五纪检监察室交办《工作联系单》内容要求,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效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组织各处室(办)、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了集体约谈。

  会上,通报了市直机关党工委对市安监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的“问题清单”,组织学习了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一起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洁纪律典型问题的通报》,约谈对象逐一进行了表态发言。

  纪检组长曾惠珍就如何认真履职、廉洁从政提出四点要求:一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作为单位负责人,要紧绷反腐倡廉这个弦,强化主体意识,按照责任书清单,在知责明责中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二是有效履行监管职责。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主动作为,按照岗位职责要求,正确有效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三是自觉遵守党规党纪。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学习《党章》、《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把党纪党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四是着力推进作风建设。针对检查中指出的执行财务制度不够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检查效果还不够好等问题,要正视问题,主动认领,按要求抓好整改落实。要加强廉政纪律和要求的学习教育,自觉遵守“六大纪律”,在廉洁自律方面作表率。

  今后,驻局纪检组监察室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把运用“四种形态”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环节抓实抓好,坚持挺纪明责,健全完善约谈机制,注重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谈话、函询等方式早提醒、早教育、早处理,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驻市安监局纪检组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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