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厦门市海沧区纪委通报1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例。
2008年2月,海沧街道办事处将海沧南部防护林一期用地地上构筑物搬迁补助费拨付至海沧街道渐美村账户。补助费发放过程中,被补助人一直未领取该笔款项。时任海沧街道渐美村原党支部委员的尤泽有同志利用协助海沧街道办事处从事土地征用和补偿款、补助款发放的职务便利,于2013年10月时挪用其中一笔公款20925元,归其本人使用,直至案发后才予以归还。2015年12月19日海沧区纪委对尤泽有同志的挪用公款违纪行为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深入查找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着力解决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问题,严肃查处“小官巨腐”等基层腐败问题。要用好纪律审查这把尺子,对腐败行为露头就打、现形就查,尤其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农村“三资”管理、强农惠农资金以及扶贫攻坚行动中的侵民扰民行为等,予以重点关注,抓紧处理,形成足够震慑。要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使每一名基层党员干部都受到党纪的刚性约束。(海沧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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