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 受理举报范围】
1、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
2、依法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
3、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批评、建议。
下一页
版权所有 © 中共厦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厦门市监察委员会
闽ICP备 06004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