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通报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翔安:通报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6-12-30 09:06来源:厦门市纪委监察局网站

  近期,厦门市翔安区纪委严肃查处了厦门市翔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纪俊欣公车私用问题。

  经查,20167月至9月间,纪俊欣多次让驾驶员驾驶其工作保障用车接送其到同安区汀溪镇察看本人住房装修情况。20161128,纪俊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赔公车私用产生的燃油费1260元。

  通报指出,在中央三令五申,全党上下大力纠治“四风”、 整饬纪律的高压态势下,还出现此问题,说明个别党员领导干部纪律意识依然淡漠,心存侥幸、缺乏敬畏,也暴露出有的单位监督管理不够到位。为此,区纪委、区财政国资纪工委负责人与翔发集团主要领导进行提醒谈话,纪俊欣本人也在集团领导班子会及支部大会上作出深刻检讨。

  通报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特别是当前正值公车改革的重要时期,且元旦春节将至,要将相关纪律要求落细落实。在进行公车改革的同时,要认真学习市委反腐办《关于严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纪律的通知》(厦委反腐办〔20169号)精神,严格遵守“十不准”纪律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完善公车管理使用举措,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制止公车改革和公车使用过程中的不良倾向和错误行为。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履行“一岗双责”,不仅要以身作则、廉洁自律,也要对分管范围内的人和事常提醒、常监督,严格教育管理,防止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纪律意识,绷紧廉洁自律的思想之弦,铲除作风陋习的行为之垢,保持清醒头脑,坚守纪律底线,主动适应作风建设新常态的各项要求,慎微慎初,接受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坚持一寸不让,越往后执纪越严,对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翔安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