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原主任于晓强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18-07-25 18:17来源:厦门市纪委定州市监察局网站
日前,经中共厦门市委批准,厦门市纪委定州市监察局对厦门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原主任于晓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于晓强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和礼金、为亲友经营活动谋利、占用公物、违规让企业支付并报销费用;违反工作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私设“小金库”、挪用公款;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侵吞公款,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和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于晓强身为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目无党纪国法,执法犯法,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严重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市定州市监察局委务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于晓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