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居屋」與出售一般私人樓宇有所不同,當中牽涉一系列獨特且嚴謹的步驟,例如申請「准賣證」、處理「補地價」及「提名信」等。如果您正計劃出售居屋單位,卻對繁複的手續感到迷惘,本詳盡指南將為您清晰拆解出售居屋的六大關鍵流程。從初步文件申請、填寫表格,到最終成功交易及收款,讓您全程掌握每一步,賣得安心又順暢。
交易終章:驗樓、交吉與收款的最後出售居屋手續
走過層層關卡,從申請可供出售證明書、遞交出售居屋申請表,再到簽訂買賣合約,出售居屋手續終於來到最後階段。這是一個令人興奮的時刻,它標誌著交易的圓滿結束。這最後階段主要包含驗樓、交吉與收款三大部分,每一個環節都非常重要,確保所有程序順利完成。
驗樓,是買家在正式成交前最後一次檢視物業狀況的機會。買家會仔細檢查單位內部的環境,例如牆身、地磚、水電設施等等。他們也會核對單位內附送的家電或傢俬是否與買賣合約內容一致。作為賣方,您需要保持物業的整潔,並且確保所有合約中提及的附送物品都齊全。這樣可以給予買家良好印象,避免不必要的爭拗。買賣雙方亦可藉此機會,再次確認物業狀況沒有問題。
交吉是指賣方將物業騰空,並將鎖匙交付予買方。這表示物業將以空置狀態移交給買家,當中不能有賣方的私人物品或租客。所以,在交吉前,您務必清空單位內所有個人物品。同時,請您確保已結清所有雜費,例如管理費、差餉、地租等。或者,您可與買家商討這些費用的分攤方式。在成交日當天,物業的鎖匙會透過律師轉交予買方,象徵物業的正式易手。
成交日也是最終收款的日子。這一天,買家或其承造按揭的銀行會將物業的餘額,透過買方律師轉賬至您的律師戶口。您的律師會負責處理這些款項,並清還單位尚欠的按揭貸款,即俗稱的「贖契」。待所有相關的法律文件,例如樓契、轉讓契據等等,經過雙方律師核對無誤後,賣方律師會將這些文件交予買方律師。這標誌著物業的業權正式轉移,您的出售居屋申請過程亦宣告圓滿完成。
在整個交易終章,律師的角色非常關鍵。他們會協助您處理所有法律及財務文件,保障您的權益。因此,若有任何不清楚的地方,建議您隨時與您的代表律師溝通。這樣可以確保所有細節都能妥善處理,讓您安枕無憂地完成這次出售居屋手續。
出售居屋手續常見問題 (FAQ)
居屋轉售有沒有年期限制?
當然有!出售居屋手續中,轉售年期限制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環節,買家和賣家都要清楚。您必須知道您的居屋屬於哪個時期購入,這會直接影響您可以將單位出售到哪個市場。
現時,居屋單位在首次轉讓契據日期起計算,未滿五年,一般只可以按不高於原價售予綠表買家。如果單位已經滿五年但未滿十五年,您便可以在居屋第二市場自行議價出售,對象同樣是合資格的綠表買家或者白表買家。當單位購入滿十五年,並且您完成了補地價程序,便可以將單位轉售至公開市場,任何人士都可以購買您的單位。因此,開始出售居屋申請前,務必先確定這些限制。
業主出售未補地價居屋,是否需要特別的批准文件?
是的,業主出售未補地價居屋,必須獲得房屋委員會(房委會)發出的「可供出售證明書」,這俗稱為「准賣證」。這是出售居屋手續中,業主方必須具備的文件,證明您的單位符合在居屋第二市場轉售的資格。
申請「可供出售證明書」需要填妥一份指定出售居屋申請表,並繳交港幣900元的申請費用。您也需要提供單位的樓契或者轉讓契據副本,連同其他必要文件一併遞交予房委會辦事處。房委會收到所有文件後,通常會在十四個工作天內處理您的出售居屋申請。這份准賣證一旦發出,便沒有特定的有效期限制,除非單位業權曾經轉變,屆時便需要重新申請。
白表買家如何獲得購買居屋的資格?
白表買家要購買居屋,通常是透過房屋委員會的「白居二」計劃。這項出售居屋申請流程涉及抽籤環節,成功中籤的申請者才可以進一步申請「購買資格證明書」。
首先,您需要留意「白居二」計劃的申請時間,在指定日期內遞交出售居屋申請表。中籤後,房委會會要求您提供詳細的入息及資產證明文件,以進行資格審查。通過審核後,您會收到房委會發出的批准信,信中會附有「居者有其屋計劃」及房屋協會「住宅發售計劃」兩份「購買資格證明書」確認書。您可根據需要,選擇同時或者單獨申請這兩種准買證,每張證明書的申請費用均為港幣870元。請記得,要在批准信發出日期起計的六星期內,將填妥的確認書及申請費用遞交。房委會或者房屋協會收到所需文件後,通常會在十四個工作天內以掛號信形式寄出准買證。這份准買證的有效期為一年,您必須在這段時間內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否則便需要重新遞交出售居屋申请表,並再次繳費。
綠表買家購買居屋手續是怎樣的?
綠表買家購買居屋的程序相對直接,因為他們本身已符合購買資助房屋的資格。綠表買家亦需要申請一份「購買資格證明書」(准買證),才能在居屋第二市場購買單位。
要進行這項出售居屋申請,您需要填寫指定的出售居屋申請表,並準備港幣870元的申請費用。填妥表格並準備好費用後,將其遞交至房委會便可。房委會會審核您的綠表資格,一旦獲批准,便會發出「購買資格證明書」。這份證明書的有效期為一年,您必須在這一年內成功簽訂居屋單位的臨時買賣合約。如果未能成功,並且仍然希望購買,便必須重新申請,並再次繳交港幣870元費用。
出售居屋需要補地價嗎?如何計算?
是否需要補地價,取決於您的居屋出售對象和您的出售意向。如果您的居屋購入滿十五年,並且您打算將它在公開市場出售給任何買家,那麼您就必須向房委會補地價。如果您選擇在居屋第二市場出售未補地價的單位給合資格的綠表或者白居二買家,那麼您作為業主便不需要補地價。這是出售居屋手續中一個關鍵的財務決定點。
補地價的計算方式有一個明確的公式,即:補價 = 單位現時市值 x 買入單位時的折扣率。這個折扣率是您當初購買單位時,房委會給予您的折扣百分比。房委會會派專員為您的單位進行估價,以確定現時市值。這個估價的有效期通常為兩個月,所以您需要在有效期內完成補價程序。律師可以協助您處理補地價的出售居屋申請及所有相關事宜。
聽說現在出售居屋,業主需要提交水電煤單,是真的嗎?
是的,這個消息千真萬確。這是房屋委員會為了打擊「阻售清水樓」的新規定,已於今年六月一日起生效。這項新規定是出售居屋手續中一個值得留意的新要求,目的在於確保居屋單位是真正用於自住,而不是被業主購入後長期空置。
當您作為業主申請「可供出售證明書」時,除了提交原有的文件,您現在必須額外提供單位最近六個月內由公用事業機構發出的水費單、電費單,以及煤氣單等副本作為居住證明。如果您未能提供足夠或者符合時間限制的居住證明,您的出售居屋申請將可能被房委會拒絕。這項措施旨在確保資助房屋資源得以有效運用。
如何獲取物業的樓契副本,以便申請「可供出售證明書」?
在處理出售居屋手續時,您可能需要提供物業的樓契或者轉讓契據副本,尤其是在申請「可供出售證明書」時。獲取這些文件副本並不困難。
您可以首先向您的按揭銀行查詢,因為如果您的單位仍有按揭,樓契正本通常會存放在銀行那裡。此外,您也可以透過土地註冊處的綜合註冊資訊系統網上服務自行查閱和訂購。首先,您需要進行單位查冊,獲取單位的註冊摘要編號。之後,在系統中選擇「訂購土地文件」並輸入該編號。您只需要訂購「註冊摘要表格」即可,費用為港幣10元,這份表格包含了物業註冊記錄的摘要資訊,通常足以應付出售居屋申請的需要。您不需要訂購整份樓契的完整副本或者圖則。
「提名信」在居屋買賣中扮演什麼角色?
「提名信」是居屋買賣中一個獨特的環節,它在出售居屋手續中扮演著非常關鍵的角色。這封信代表了賣方將買方「提名」為該居屋單位的準買家,並且是買賣雙方簽訂正式買賣合約及轉讓契據的先決條件。
這封信是由買家的代表律師負責向房委會申請的。申請時,需要提交賣方的「可供出售證明書」正本、買方的「購買資格證明書」正本、買方支持申請提名信的法定聲明書、臨時買賣合約副本,以及港幣1,040元的申請費用。這筆費用必須以律師樓發出的支票或者銀行本票繳付。房委會處理這項出售居屋申請最少需要五個工作天。沒有「提名信」,買賣雙方將無法完成後續的正式交易流程。